免費乘車出事故,駕駛員該負責任嗎_免費乘車現象
免費搭車出事故誰負責?看真實案例就明白
一、搭便車出事引發賠償糾紛
2025年12月19日晚上九點多,寧夏國營玉泉農場職工白某搭同事王某的順風車回家。王某開的是自家微型面包車,當天去樹新林場接親戚。兩人在回程路上經過110國道時,撞上一輛剛被吊上馬路的故障貨車。
事故造成白某右腿骨折、眼眶骨折等嚴重傷勢。治療過程中白某向王某索要醫療費,王某先支付了4000元后拒絕繼續賠償。王某覺得委屈,他說當天是順路帶同事回家,根本沒打算收錢。白某卻表示,雖然當時沒談車費,但下車時準備適當給點油錢。
二、交警這樣劃分事故責任
2025年5月,銀川西夏區交警出具責任認定書。事故涉及的三方責任劃分明確:
1. 貨車司機馬某負次要責任
他的貨車原本發生事故掉到路基下,被吊車拖回路面后,既沒設置警示標志也沒開雙閃燈。這違反了交通法規第48條關于故障車處理的規定。
2. 面包車司機王某負主要責任
交警查看監控發現,王某在行駛過程中沒有注意觀察路況,發生碰撞時也沒有采取剎車措施。這違反了交通法規第7條的安全駕駛要求。
3. 乘客白某無責任
交警明確指出,駕駛員有義務保證車內人員安全,不管是否收取費用。只要允許別人乘車,就要對乘客安全負責。
三、三個關鍵法律知識點
1. 免費乘車不等于免責
很多司機誤以為不收錢就不用負責。實際上我國法律明確規定,駕駛員對車內人員負有安全保障義務。是否收費只影響運輸合同關系,不影響事故責任認定。
2. 故障處理有嚴格流程
車輛發生事故或故障后必須做到三點:立即報警、及時移車、設置警示。常見錯誤做法如擺石頭、放樹枝都達不到安全標準,容易引發二次事故。
3. 責任劃分看過錯程度
本事故中王某承擔70%責任,馬某承擔30%責任。具體比例根據各方的過錯程度確定,與是否收費沒有關系。
四、司機最容易犯的三個錯誤
1. 礙于情面隨便帶人
很多事故發生在熟人搭車時。司機要注意:搭載他人就意味著要對其安全負責,不能因為面子問題放松警惕。
2. 忽視車輛安全檢查
王某的面包車如果定期檢查剎車系統,可能避免事故發生。建議司機每月檢查輪胎、剎車、燈光等重要部件。
3. 不會處理突發狀況
遇到前方障礙物時,正確的做法是提前減速、保持車距、及時變道。王某既沒觀察路況也沒剎車,暴露出駕駛經驗不足。
五、遇到類似情況怎么辦
1. 及時報警固定證據
事故發生后要立即報警,用手機拍攝現場照片,記錄車輛位置、剎車痕跡等重要信息。
2. 保存好醫療票據
傷者要保管好所有治療發票、檢查報告,這是計算賠償金額的重要依據。本案例中白某的醫療費、誤工費都應獲得賠償。
3. 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訴。注意交通事故訴訟時效是1年,超過期限將喪失勝訴權。
4. 購買必要保險
建議車主購買車上人員責任險,這類保險能覆蓋乘車人傷亡的賠償費用。每年保費約200元,可獲賠10萬元保額。
這個案例給所有司機提了醒:手握方向盤就要負起責任。不管是載客還是載貨,安全駕駛永遠是第一位的。遇到他人搭車時,既要做好車輛檢查,也要提前說明安全注意事項。記住法律不會因為好心就免除責任,保護他人安全才是真正的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