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責條款真的能免除責任嗎_免責條款有何用
免責條款真的能完全免責嗎?
一、法律禁止的兩種免責情形
法律不允許在合同中約定某些免責條款。如果免責條款違背誠信原則或損害公共利益,這樣的條款會被認定為無效。法律禁止的條款主要有兩種類型。第一種是造成他人身體受傷的免責條款。第二種是因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他人財產損失的免責條款。
《合同法》第五十三條對此有明確規定。這樣的規定是為了防止有人濫用免責條款。如果允許隨意約定免責,可能損害合同當事人的利益,也會破壞正常的市場交易秩序。
二、不能免除基本義務
合同中的免責條款有效的前提是必須履行基本義務。舉例來說,房地產開發商有義務交付質量合格、手續合法的房屋。如果在購房合同中寫明"開發商不負責房屋質量問題",這種條款就屬于逃避基本義務,會被判定無效。
法律要求合同雙方必須完成各自的核心責任。不能通過免責條款來逃避主要義務。比如運輸合同中的承運人必須保證貨物安全,勞動合同中的單位必須保障員工安全。這些核心義務都不能通過免責條款來免除。
三、三種無效的免責條款
根據法律規定,有三種情況會導致免責條款無效。第一種是明顯不公平的條款。如果條款明顯偏袒一方,免除自己責任或限制對方權利,這樣的條款無效。比如租房合同中"房東有權隨時收回房屋不賠償"的條款就屬于這種情況。
第二種是通過非法手段訂立的條款。如果使用欺騙、威脅手段訂立條款,或者條款損害國家、集體或他人利益,這樣的條款無效。例如施工合同約定"發生事故由工人自行負責",這種條款既違法也無效。
第三種是未作說明的格式條款。商家使用提前準備好的格式合同時,必須對免責條款進行特別說明。如果商家沒有提醒消費者注意免責內容,這些條款不能生效。比如保險合同中的免責事項,保險公司必須明確告知投保人。
四、人身傷害條款絕對無效
任何約定免除人身傷害責任的條款都是無效的。這類條款常見于勞務合同、醫療服務合同等涉及人身權益的合同中。比如醫院在手術同意書中寫"醫療事故概不負責",這種條款沒有法律效力。
法律這樣規定是為了保護人的生命健康權。人身權利是最基本的權利,不能通過合同約定來放棄。即使當事人自愿簽訂這類條款,法律也不承認其效力。
五、消費者如何維護權益
當遇到問題條款時,消費者可以采取三個步驟。第一步要仔細閱讀合同全文,特別關注用加粗、下劃線標注的條款。第二步要對不理解的內容要求對方解釋,必要時可以錄音留存證據。
第三步發現無效條款時,可以拒絕簽訂合同。如果已經簽訂,可以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也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確認條款無效。比如健身會所合同中的"會員卡過期作廢"條款,消費者就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權。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2025年起實施的《民法典》對合同規則有新的規定。原《合同法》相關條款已并入《民法典》合同編。遇到具體法律問題時,建議咨詢專業律師獲取最新法律意見。
(本文總字數:202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