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復核怎么進行
交通事故復核五步操作指南
一、怎么申請交通事故責任復核
當事人對交警的事故認定結果有不同意見時,可以在收到事故認定書三天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申請材料需要寫明具體要求、不同意的理由和相關證據材料。這三天的時間限制非常重要,超過這個時間交警部門一般不會再接受申請。
二、復核申請能否被受理
提交申請后,上級交警部門需要在五天內決定是否受理。有四種情況不會受理復核申請:第一種是事故相關方已經向法院起訴并被受理的情況;第二種是檢察院已經批準逮捕交通肇事嫌疑人的案件;第三種是原本用簡易程序處理的小事故;第四種是發生在非道路區域的交通事故。如果受理申請,交警部門會發書面通知給所有當事人。
三、復核審查的具體流程
受理申請的上級交警部門要在三十天內完成三個方面的審查:首先要看事故的基本情況是否調查清楚,證據是否完整充分,法律條款使用是否正確;其次要判斷責任劃分是否公平合理;最后要檢查事故調查和認定的程序是否符合規定。審查方式以書面審核為主,但如果當事人提出要求或交警部門認為有必要,可以組織當事人到場說明情況。在審查期間如果有當事人向法院起訴并被受理,復核程序會立即終止。
四、復核結果的處理方式
經過審查如果發現原事故認定存在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責任劃分不公或程序違法等問題,上級部門會要求原辦案單位重新調查處理。如果審查認為原認定沒有問題,就會維持原來的認定結果。這兩種結果都會形成書面復核結論,需要當面告知所有當事人。對于不能到場的當事人,會通過郵寄等方式送達法律文書。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復核申請只能提交一次,不能重復申請。
五、復核后的后續工作流程
當上級部門作出重新調查的決定后,原辦案單位要在十天內完成重新調查,制作新的認定書并撤銷原來的認定。新認定書要按照規定程序重新送達當事人。這里要注意的是,重新調查后的認定結果如果當事人還有異議,就不能再申請復核,只能通過法律訴訟途徑解決。
整個復核程序的關鍵點有三個:第一是三天申請期限絕對不能錯過;第二是只能申請一次復核;第三是復核期間如果走法律訴訟程序,復核會自動終止。建議當事人在申請復核前準備好完整的證據材料,最好能提供新發現的證據或者指出原認定的明顯錯誤。如果對法律程序不熟悉,可以咨詢專業法律人士,避免因為程序錯誤失去復核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