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評定前應準備的材料有哪些_傷殘鑒定準備什么材料應該怎樣走流程
交通事故傷殘處理五大關鍵步驟
一、申請傷殘鑒定要準備哪些材料
做傷殘鑒定前需要準備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和出院證明。頭部受傷嚴重的要準備住院病歷復印件。骨折患者要提供剛受傷時和治療期間的X光片。記得帶上交通隊、法院或律師事務所出具的委托書。這些材料能證明傷情和治療過程,是申請傷殘評定的基礎資料。
二、交通事故索賠要注意時間限制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害的起訴期限是1年。涉及財產損失的起訴期限是2年。如果事故同時造成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兩種情況的起訴時間要分開計算。這里要注意三個重點:
起訴時間不是從事故發生當天開始算的。當事人知道自己權益受損的那天才是起算點。如果一直向責任方索賠,這個時間就不會開始計算。
人身傷害賠償的起訴時間分三種情況:明顯受傷的從受傷當天計算,需要治療的從治療結束計算,當時沒發現的傷情從發現傷情那天計算。但需要證明新發現的傷情確實由事故造成。
2025年7月1日之后的事故可以直接起訴,不需要先經過調解。涉及人身傷害的案子如果沒調解,從治療結束或傷殘評定次日開始計算時效。調解過的案子從調解結束次日計算。
三、當事人能自己找機構做鑒定嗎
根據最高法院的規定,當事人可以自己找鑒定機構做傷殘評定。對方如果能拿出有力證據反駁鑒定結果,可以申請重新鑒定。法院在兩種情況下會同意重新鑒定:鑒定程序有問題,或者鑒定機構/人員沒有資質。
實際操作中要注意三點:最好通過律師事務所委托鑒定機構,個人直接委托可能被拒絕。自己找機構做的鑒定容易被對方質疑。鑒定程序不規范會成為對方申請重新鑒定的理由。
四、準備材料的常見問題
診斷證明要包含詳細治療記錄和最終診斷結論。出院證明要寫明住院時間和康復情況。X光片要保存原始膠片,不能只有紙質報告。委托書要注意開具單位的印章是否清晰。病歷復印件要包括所有檢查報告和用藥記錄。
五、維護權益的正確做法
受傷后要及時去醫院做全面檢查。治療過程中保存好所有醫療單據。出院時讓醫生寫明需要后續治療的情況。收到事故責任認定書后盡快聯系專業律師。在律師指導下收集證據和準備材料。
特別提醒:2025年起《民法典》實施后,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有調整。涉及殘疾賠償金、護理費等項目時要按新規定計算。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殘疾賠償金等十二個類別。
關鍵要記住三個時間點:1年人身傷害訴訟時效,2年財產損失時效,3年的一般民事訴訟時效。超過時效未起訴會喪失勝訴權。遇到復雜情況要及時咨詢專業律師,通過法律途徑維護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