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造成損害賠償的標準是什么_人身損害有哪些賠償
醫療事故賠償標準全解析
一、醫療費用報銷注意事項
受傷后去醫院治療產生的費用可以要求賠償。醫院開的收費單據和診斷證明是報銷的重要憑證。要注意兩種情況:第一種是沒經過醫院同意自己換醫院,第二種是買了和傷情無關的藥,這兩種情況對方可能不用賠錢。
需要轉院治療的情況要特別注意。如果確實需要去其他醫院或必須急救,產生的交通費和住宿費可以要求對方承擔。但需要保留乘車憑證和住宿收據,這些單據能證明實際花費。
二、誤工補償計算方法
因受傷不能工作造成的損失可以要求賠償。醫院開的病假條或醫生診斷能證明休息時間。賠償金額按受傷前的工資或收入計算。如果月收入不穩定,可以按過去一年的平均收入來算。
個體戶和承包戶的計算方法不同。這類人群的誤工費按當地同行業平均收入計算。比如賣水果的小販,參考其他水果攤主的收入。農活受季節影響大的情況,比如收割期受傷,雙方都要采取措施減少損失。傷者要盡量找人幫忙,對方也要配合防止損失擴大。
三、護理與傷殘補助標準
專門照顧傷者的護理費可以報銷。有工作的人按實際工資損失算,沒工作的人按臨時工工資計算。護理時間以醫院批準的天數為準,不能自己隨意延長。
受傷導致殘疾的情況要賠償生活費。賠償標準不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比如某城市最低生活費每月2000元,賠償不能低于這個數。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要額外賠償,比如需要贍養父母的情況,對方要支付老人生活費。
四、死亡事故賠償細則
治療期間死亡的賠償包括三部分。第一是實際花費的醫療費,第二是喪葬費,第三是家屬生活費。喪葬費按當地標準計算,不同城市費用不同。家屬生活費主要指未成年子女和沒有收入來源的親屬,比如全職照顧孩子的母親。
責任方需要支付死者家屬必要的生活費。具體金額要考慮三個因素:當地平均消費水平、家屬實際需要、責任方的經濟能力。比如死者有3歲孩子,要計算到18歲的基本生活費,但對方經濟困難的話可以適當減少。
五、特殊情況處理原則
所有賠償都要根據實際情況調整。醫院證明和法律文書是重要依據,但不能完全照搬。比如誤工費計算,月入十萬的高管和月入三千的工人賠償標準差異很大。法官會根據職業、年齡、工作性質綜合判斷。
賠償金額不是固定不變的。要考慮治療進度和恢復情況。比如骨折患者原定休息三個月,但復查發現恢復慢,可以申請延長誤工時間。物價上漲也會影響賠償,特別是跨度幾年的長期護理費。
調解過程中可以協商解決。雙方對賠償金額有爭議時,可以找中間人協調。比如請街道辦工作人員參與調解,或者通過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處理。實在協商不成再走法律程序。
關鍵要保留好各種證據材料。醫療單據要整理成冊,交通費要留好車票,誤工證明要單位蓋章。證據鏈越完整,獲得合理賠償的可能性越大。如果對賠償標準不清楚,可以咨詢專業律師或法律援助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