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認定書怎么進行復核
交通事故處理指南:從復核到責任認定全解析
一、事故認定書復核五步走
對事故認定結果有疑問的當事人,可以在收到認定書三天內提交書面復核申請。申請書要寫明復核要求、理由和相關證據。上級交警部門收到申請后,會在五天內決定是否受理。受理后三十天內必須給出復核結果,且每位當事人只能申請一次復核。
交警部門要在事故認定后五天內對違法行為作出處罰。如果事故涉及犯罪,法院判決后,市級交警部門會吊銷駕照。肇事逃逸的,司機將終身禁駕。
二、責任認定時間有規定
交警處理事故時,要在勘查現場后十天內出具認定書。肇事逃逸案件需在抓到司機和車輛后十天內完成認定。涉及專業檢測的情況,檢測結果出來五天內必須出具認定書。
死亡事故處理時,交警必須召集所有當事人到場說明情況。證人要求保密或涉及隱私的證據不會公開。當事人缺席的,交警需要做好記錄。
三、責任認定三大原則
交通事故是道路使用者在參與交通活動時,因違反法規導致傷亡或損失的事件。責任認定遵循三個標準:
第一要看是否存在違章行為。沒有違規行為的,不算交通事故。例如闖紅燈、超速都屬于典型違章。
第二要看違章與事故的關聯性。有違章但和事故無關的,不承擔責任。比如司機未系安全帶但事故因對方逆行導致,不追究未系安全帶的責任。
第三要評估違章行為的影響程度。全責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多方違章的按責任比例分擔。責任劃分主要看兩點:是否遵守通行規則,是否盡到安全義務。具體按以下順序判斷:
1. 是否各行其道
2. 是否遵守讓行規定
3. 是否違反其他交通規則
4. 是否違反安全原則
四、重新認定申請須知
申請重新認定要注意三個要點:
時間要求:收到認定書第二天起算15天內申請。最后一天是節假日的,順延到節后首個工作日。
申請資格:三類人可以申請
1. 事故當事人
2. 當事人的父母、配偶、成年子女等近親屬(當事人死亡的,親屬可以自己名義申請)
3. 委托的律師或其他代理人
處理流程:上級部門收到申請后,要在30天內給出維持、修改或撤銷的決定。決定書會同時送達申請人和原辦案單位。原單位收到決定書五天內,必須通知所有相關人員。重新認定結果為最終結論。
五、事故處理關鍵節點提醒
1. 復核申請要抓緊:三天內必須提交,超期不再受理
2. 證據收集要及時:現場照片、監控錄像等重要證據要盡早保存
3. 醫療記錄要完整:傷者所有就診記錄都要留存原件
4. 賠償協商要書面:任何口頭協議都要轉為文字記錄
5. 法律程序要記清:復核、重新認定、訴訟各有時間限制
處理事故時,建議當事人做好三件事:第一時間報警,及時就醫檢查,完整保存各類票據。對責任認定有異議的,不要直接在認定書上簽字,應立即咨詢專業法律人士。涉及賠償問題時,可先通過交警調解,調解不成的再向法院起訴。
特別提醒:逃逸案件處理更嚴格,不僅面臨高額賠償,還可能終身禁駕。雨天行車記錄儀視頻、手機定位數據等電子證據,現在已成為責任認定的重要依據。當事人有權要求查看完整調查材料,對檢測報告有疑問的,可以申請重新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