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共有幾份
【撰寫后文章】
一、事故責任書到底發幾份?
發生交通事故時,交警會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這份文件的數量和事故涉及人數直接相關。如果事故是兩輛車相撞,交警會準備三份認定書。兩位駕駛員各拿一份,剩下一份由交警部門存檔。要是事故涉及三輛車,認定書就會變成四份。簡單來說,事故中有多少方參與,就會制作對應數量的認定書。
舉個例子,張三和李四的車追尾,兩人各拿一份認定書,交警保留一份。如果王五的車也卷入事故,三人都能拿到自己的認定書,加上交警存檔的那份,總共有四份。這種分配方式能確保每個參與者都有書面依據,方便后續處理賠償問題。
二、判斷交通事故的四個標準
要確定一起事件是否屬于交通事故,需要滿足四個基本條件。第一個條件是必須有人使用車輛。這里的車輛包括汽車、摩托車等機動車,也包括自行車、三輪車等非機動車。另一方可以是行人、乘客,也可以是其他車輛駕駛員。
第二個條件要看事發地點。只有發生在特定區域的事件才能算交通事故。按照法律規定,道路包括公路、城市道路和允許社會車輛通行的單位內部道路。比如小區門口的主干道、商場停車場都算,但封閉的工廠內部道路不算。如果事故發生在自家封閉車庫,就不能算交通事故,但交警仍會按流程處理。
第三個條件是車輛必須處于行駛狀態。停在路邊的車被撞不算交通事故。比如車輛在等紅燈時被追尾算事故,但停在車位里被剮蹭不算。不過交警接到這類報案仍會出具文件,只是處理標準不同。
第四個條件要求至少一方存在過失。比如司機分心看手機撞到護欄,行人闖紅燈被車碰到都算過失。如果雙方都遵守規則,因突發山體滑坡導致事故,這種情況就不構成交通事故。
三、責任認定書多久能拿到?
交警處理事故時有明確的時間規定。普通事故要在調查開始后十天內出具認定書。遇到司機逃逸的情況,從找到逃逸者和車輛那天算起,十天之內必須完成認定。
需要驗車或鑒定的情況,時間會更長。比如車輛需要拆解檢查,或者要做酒精檢測,這些檢驗結果出來后五天內必須出認定書。假設某事故1月1日送檢,1月15日出檢測報告,交警最晚要在1月20日前完成認定。
對于沒破案的逃逸事故,受害方可以申請提前出認定書。當事人提交書面申請后,交警要在十天內出具文件。這份認定書會詳細記錄事故時間、地點、傷亡情況,并明確責任劃分。如果找不到證據證明受害方有錯,就會判定受害方無責。
四、對認定結果不服怎么申訴?
拿到認定書后,當事人有三天時間提出異議。從收到文件當天開始算,可以向上一級交警部門提交書面申訴材料。上級單位會在五天內決定是否受理。
受理后會出現兩種情況:如果原認定存在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或程序違規,上級會要求重新調查;如果認定過程合規、證據充分,就會維持原結果。這種申訴只能提交一次,不能反復申請。
比如李師傅覺得認定書把自己責任劃得過高,他可以在周三收到認定書,周五前寄出申訴信。上級部門下周一收到材料,最遲周五前會給出是否受理的通知。整個過程不超過十五個工作日。
五、處理事故要注意什么?
遇到事故首先要報警,等交警到現場處理。自己私下協商容易留下隱患。交警來之前要保護現場,有條件的話拍照錄像。如果有傷員,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
拿到認定書后要仔細核對信息。注意事故時間、地點是否準確,責任劃分是否合理。發現錯誤要立即提出,三天內可以申訴。超過期限就很難修改。
賠償協商時要保留所有票據。修車發票、醫療收據都要原件。如果對方拖延賠償,可以憑認定書向法院起訴。對于復雜案件,建議咨詢專業律師。
特別注意保險理賠時效。大部分保險公司要求事故后48小時內報案。重大事故要保存好交警出具的全部材料,缺少任何文件都可能影響理賠。平時可以在手機里存好保險公司和交警隊的聯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