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交通事故后誰先墊資
【交通事故后費用墊付指南】
一、事故后誰該先掏錢
發生交通事故后,最先掏錢的通常是受傷的人自己。法律沒有規定開車的人必須提前付錢,這和很多人想的不一樣。等交警的事故認定書出來后,受傷的人才能正式要求對方賠錢。
有人覺得開車的人應該先給錢,但法律真的沒這條規定。醫院要錢的時候,受傷的人只能自己想辦法。實在沒錢的話,可以試著和對方商量,但不能強迫對方必須給。
二、交警認定書有什么用
交警處理完事故會出個認定書,這張紙主要說三件事:事故怎么發生的、誰的責任大、事故原因是什么。這個認定書就像醫生的檢查報告,只說明事實情況,不管賠錢的事。
很多人以為拿著認定書就能找對方要錢,其實不是這樣的。認定書只能證明事故責任劃分,不能直接用來要賠償。就像體檢報告不能當藥方用,還得找醫生開藥才行。
三、調解失敗怎么辦
交警處理時會先讓雙方商量賠償,但這個商量必須兩邊都同意。交警就像居委會大媽,只能幫忙傳話,不能逼著任何一方點頭。如果有一方不同意,調解就進行不下去。
商量不成就得去法院打官司。這時候要準備醫院賬單、工資證明、交通費發票這些材料。就像買菜要帶錢,上法院要帶證據。證據越齊全,贏面就越大。
四、法院怎么判賠償
法院判賠償主要看三個東西:治療花了多少錢、誤工損失多少、后續還要多少費用。需要準備醫院收據、請假證明、單位工資單這些證據。就像買菜要帶秤,上法庭要帶證據。
判決書下來前,誰都不知道要賠多少錢。就像考試沒出分,大家都不知道結果。這時候開車的人要是主動給錢,那是他自愿幫忙,不是法律要求的。
五、什么時候找律師
遇到這三種情況最好找律師:傷得很重可能殘疾、對方不肯認責任、賠償金額談不攏。律師就像導航軟件,能幫你找對路。現在很多律師第一次咨詢不要錢,可以多問幾家。
沒錢請律師也別慌,法律有免費的法律援助。帶上事故認定書和醫療記錄,去司法局就能申請。就像生病可以去社區醫院,打官司也有基礎服務。
重要提醒:
1. 看病發票千萬別丟,用文件袋裝好
2. 和對方說話要錄音,重要事情發短信
3. 交警給的材料復印三份備用
4. 私下和解要寫書面協議按手印
5. 超過1年不起訴可能失去索賠權利
這些注意事項就像出門帶傘,平時覺得麻煩,關鍵時刻能派大用場。記住法律保護懂法的人,該有的權利要主動爭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