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駕駛罪有前科怎么判_危險駕駛罪有犯罪記錄嗎
危險駕駛罪法律問題全解析
一、危險駕駛罪的處罰標準
按照刑法第133條規定,在道路上開車出現四種情況會被定為危險駕駛罪。第一種是開快車追逐,情節嚴重。第二種是喝醉酒開車。第三種是校車或客車嚴重超載,或者超速行駛。第四種是違規運輸危險化學品,威脅公共安全。
法院會判處拘役并罰款。拘役時間通常在1個月到6個月之間。罰款金額要看具體情節,從幾百元到幾千元都有可能。如果同時犯其他更嚴重的罪,比如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法院會選處罰更重的罪名。
二、有前科會加重處罰嗎
有前科的人再次犯罪會有不同處理方式。如果之前被判過有期徒刑,五年內再犯危險駕駛罪,會被認定為累犯。這時法院必須從重處罰,可能頂格判處6個月拘役,并提高罰款金額。
但有前科的人也能申請取保候審。只要符合四個條件之一就能申請:可能被判拘役、不會危害社會、有嚴重疾病需要治療、案件超期還沒結案。需要提交申請書給公安機關,他們要在三天內答復。
三、取保候審怎么辦手續
申請取保候審需要準備三份材料:身份證明、案件情況說明、保證書或保證金。保證人要有穩定收入,不能和案件有關系。保證金數額由辦案機關決定,通常不低于2000元。
被取保候審要遵守三個規定:不能離開居住地、隨時配合調查、不得干擾證人。違反任何一條都會被取消取保,重新關押。取保最長不超過12個月,到期必須解除或變更措施。
四、醉酒開車都算犯罪嗎
不是所有醉酒開車都會定罪。血液酒精含量超過80mg/100ml才算醉酒駕駛。但有兩種特殊情況:喝完酒在小區內部道路挪車不算犯罪,緊急送病人就醫可能減輕處罰。
如果醉酒駕駛還暴力阻礙檢查,會多定一個妨礙公務罪。這種情況要兩個罪一起罰,可能面臨更長的刑期。公安機關查酒駕必須全程記錄,包括吹氣檢測和抽血過程,最好有視頻或證人作證。
五、法律后果與應對建議
危險駕駛罪會留下犯罪記錄,影響工作和生活。公職人員會被開除,普通人也可能丟工作。子女考公務員或參軍時,政審可能受影響。犯罪記錄五年后才能申請封存。
遇到危險駕駛案件要做三件事:第一時間找律師,保存現場證據,配合調查取證。法院判罰金時會考慮三個因素:醉酒程度、實際損失、認罪態度。主動賠償受害人能爭取從輕處罰。
需要特別注意兩種情況:車主或車隊管理者也要負責。如果明知司機要超載運輸卻不阻止,會被追究同樣責任。運輸危險品必須取得許可證,違規運輸即使沒出事也可能被定罪。
這個罪名最高刑期只有拘役,但可能引發更嚴重后果。比如醉駕撞死人會變成交通肇事罪,最高判七年。超速駕駛引發重大事故可能構成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判死刑。
案件辦理有三個關鍵時間點:被查獲24小時內要做血液檢測,30天內公安機關要移送檢察院,法院受理后兩個月內要宣判。超過這些時限可以申請變更強制措施。
最后提醒駕駛員:安裝酒精鎖能避免誤觸法網,參加安全培訓可減輕處罰。遇到檢查要配合,不要發生沖突。平時要多學習交通法規,不要存在僥幸心理。安全駕駛既是對他人負責,也是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