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事故責任書的期限為多長_事故責任書在哪里打印
交通事故責任書制作時間與常見問題解答
一、責任書制作時間有明確規定
交警部門處理交通事故時,必須按照法律規定的時間制作責任書。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47條,制作時間分三種情況。第一種是普通事故。交警從現場調查開始算,要在十天內完成責任認定并制作文書。第二種是肇事逃逸案件。交警找到逃逸司機和車輛后,也要在十天內完成責任認定。第三種是需要檢驗鑒定的事故。檢驗鑒定結果出來后,交警必須在五天內制作責任書。
二、三種特殊情況如何處理
需要檢驗鑒定的案件最容易出現拖延。比如車輛碰撞痕跡鑒定、車速鑒定或人體損傷鑒定,都會影響責任劃分。檢驗時間不計入制作期限,但結果出來后必須五天內出認定書。逃逸案件要等找到人車才開始算時間,但交警會優先追查線索。復雜案件可能涉及多次檢驗,但每次檢驗結果出來后都要重新計算時間。
三、為什么責任書會延遲出具
很多當事人遇到過交警拖延出責任書的情況,主要原因有五個。第一是案件本身復雜。重大事故要反復調查取證,檢驗鑒定次數多,自然需要更長時間。第二是交警故意推遲公布結果。有些案件責任認定已做好,但交警擔心提前公布會影響賠償調解,所以選擇暫緩送達。第三是調解流程影響。新交通法規定調解必須雙方自愿,但部分交警習慣先調解再定責,導致流程拖延。第四是警力不足。部分地區事故多、人手少,案件積壓嚴重。第五是內部意見分歧。辦案交警對責任劃分有爭議時,需要向上級請示或備案,這個過程需要時間。
四、程序違法會帶來嚴重后果
延遲出具責任書屬于程序違法行為。有的交警會倒簽日期,把實際超期的文書寫成在期限內完成。這種情況侵害了當事人知情權,可能造成責任認定錯誤。程序違法會導致兩種后果。第一是責任書可能被撤銷。當事人可以申請復核或提起訴訟,要求重新調查。第二是影響賠償金額。延遲期間產生的醫療費、誤工費等新費用,可能無法及時納入賠償范圍。
五、遇到拖延該怎么辦
當事人可以通過三種方式維護權利。第一種是向交警部門詢問進度。法律規定交警必須告知辦理情況,當事人可以要求書面答復。第二種是申請行政復核。收到責任書后,如果對結果不服,可在三天內向上級交警部門申請復核。第三種是直接向法院起訴。超過法定期限未收到責任書,可以起訴交警部門不作為。收集好報警記錄、醫療證明等證據,法院會要求交警說明情況。
法律依據與注意事項
處理事故時要注意保留證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47條明確規定三種時限,這是判斷是否拖延的關鍵依據。責任書必須包含事故經過、責任劃分和法律依據,缺一不可。如果發現日期倒簽,可以對比醫院記錄、維修單據等第三方材料的時間戳。對檢驗鑒定有疑問的,可以自費申請重新鑒定。涉及人員傷亡的案件,建議盡早聯系律師協助,確保關鍵證據不被遺漏。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1. 檢驗鑒定時間是否計入十天期限?
不計入。檢驗期間單獨計算,結果出來后才開始算五天時限。
2. 交警超期未出責任書怎么辦?
可向上一級交警部門投訴,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3. 責任書錯誤如何糾正?
收到后三天內申請復核,復核只能申請一次。對復核結果不服的,可向法院起訴。
4. 逃逸案件多久必須結案?
找到肇事者后十天內必須出責任書,但追查逃逸人員不受時間限制。
5. 責任書未出能索賠嗎?
可以,但需要其他證據證明責任。醫療費、修車費等實際損失憑票據即可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