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傷交通事故如何獲得賠償_人傷事故怎么賠償
交通事故賠償處理指南(修訂版)
一、人員受傷事故處理流程
發生人員受傷的交通事故時,傷者可以通過法律程序獲得合理賠償。第一步要立即撥打報警電話。警察到達后會記錄事故細節并劃分責任。這時要記住責任方的基本信息,包括車牌號、駕駛證號和聯系方式。
第二步是及時就醫檢查。即使沒有明顯外傷,也要做全身檢查。醫院會出具診斷證明和病歷記錄,這些材料要妥善保管。治療過程中產生的所有費用單據都要收集好,包括掛號費、檢查費和藥費單據。
二、賠償項目組成要素
賠償金額需要計算多個項目。醫療費用是首要部分,要提供醫院開具的正規發票。誤工費根據實際收入損失計算,需要單位出具工資證明和請假記錄。護理費按護工市場價格或家屬誤工情況計算。
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按當地標準執行。如果傷情嚴重需要后續治療,要保留醫生出具的康復方案。傷殘賠償需要專業機構鑒定等級,不同等級對應不同賠償標準。精神損失費需根據傷害嚴重程度協商確定。
三、追尾事故責任認定原則
車輛追尾事故通常由后車承擔責任。交通法規明確規定,行車時必須保持安全距離。當前車緊急制動時,后車應有足夠時間做出反應。特殊情況除外,如前車違規倒車或惡意別車。
責任認定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認定書為準。收到認定書后要仔細核對內容。如對責任劃分有異議,可在3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核。復核時需要提供新證據或指出原認定中的程序錯誤。
四、證據收集關鍵要點
完整證據鏈是獲得賠償的基礎。事故現場要拍攝車輛位置、剎車痕跡和散落物照片。有目擊者時要記錄聯系方式,最好請其配合做詢問筆錄。監控錄像需在7天內調取,超時可能被覆蓋。
車輛維修要選擇有資質的修理廠,保留維修清單和付款憑證。替代交通工具費用需提供租車合同和發票。營養費補充需要醫囑證明,注明需要加強營養的具體期限。
五、協商調解注意事項
雙方協商時要保持冷靜溝通。可以先列出賠償明細清單,逐項說明計算依據。建議在交警大隊調解室進行協商,有工作人員在場見證。達成協議后要形成書面文件,雙方簽字確認。
調解失敗可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介入。仍無法解決的,應在事故發生地法院提起訴訟。訴訟時效為1年,從治療終結之日起算。起訴時需要準備起訴狀、證據清單和賠償計算明細。
法律依據: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規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搶救傷員并報警。第七十六條規定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內先行賠付,不足部分按責任比例分擔。
特別提醒:
切勿私下簽訂免責協議。傷殘鑒定要在治療終結后3個月內進行。涉及死亡的賠償需提供戶籍證明和撫養關系證明。保險公司拒賠時可向銀保監會投訴,或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全文共208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