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肇事者的舉證責任
交通事故責任劃分中的舉證規則解析
一、事故雙方需承擔的舉證責任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導致人員受傷或財產損失時,保險公司要在強制保險范圍內先賠償。如果賠償不夠,剩余部分按責任劃分處理。機動車之間的事故,由過錯方賠償。雙方都有過錯的,按責任比例分擔。
機動車與行人或非機動車發生事故時,處理方式不同。只要行人或騎車人沒錯,機動車方要全額賠償。如果機動車方能證明對方有過錯,可以按過錯程度減少賠償比例。即使機動車方完全無責,也要承擔最多10%的賠償。
這說明兩種事故的舉證規則不同。機動車之間事故需要雙方各自舉證。但涉及行人的事故采用舉證倒置,必須由機動車方提供對方有過錯的證據,否則要承擔全部責任。
二、交警部門的證據收集工作
法律規定交警處理事故時必須全面收集證據。交管部門要在職責范圍內主動調查,準確查明事故真相。
三、事故現場的勘查流程
交警到達現場后要做四件事:第一,檢查事故車輛、當事人、道路狀況和天氣情況。第二,拍攝現場照片,繪制現場圖,收集痕跡和物品證據,制作檢查記錄。造成三人以上死亡的重大事故,必須進行錄像。
現場圖和檢查記錄需要交通警察、當事人或見證人簽名。如果當事人或見證人不愿簽名,或者找不到見證人,需要記錄這種情況。
四、關鍵證據的保全方法
對可能消失的證據,交警要及時固定保存。比如剎車痕跡可能被雨水沖掉,要立即拍照取證。涉及酒駕或藥駕的情況,要按程序抽血或取尿樣送檢。司機當場死亡的,必須立即抽血檢測。
五、事故相關人員的調查程序
交警要詢問當事人和目擊者,制作談話記錄。需要尋找事故相關人員和目擊者,控制有嫌疑的司機。要檢查當事人的身份證、駕照、行駛證和保險標志。對涉嫌肇事的司機可以依法傳喚問話。
其他調查工作包括車輛檢驗、監控調取等必要措施。所有調查都要形成書面記錄,作為事故認定的依據。
通過上述流程可以看出,事故處理需要多方配合。受害人可以要求查看交警收集的證據,肇事方也要提供有利于自己的證明。普通民眾遇到事故糾紛時,要注意保留現場照片、醫療記錄等關鍵證據,必要時可以尋求專業法律幫助。了解這些規定,有助于當事人更好地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