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事故認定書算結案嗎
交通事故處理五大關鍵問題解析
一、事故認定書的作用是什么?
交警制作的事故認定書必須交給所有當事人。當事人是事故受傷者時,必須拿到這份文件。只有拿到認定書,受害者才能申請人身損害賠償。乘客在事故中受傷時,如果事故不是乘客造成的,乘客不需要承擔事故責任。乘客簽收認定書的行為不會改變責任認定結果。
二、簽收認定書等于結案嗎?
簽收事故認定書和事故賠償是兩回事。事故處理和賠償處理也不是同一個流程。交警處理程序中有責任認定書和調解書,但沒有專門的結案文件。交警先確定事故責任,再處理賠償問題。當事人收到認定書十天內,可以向交警申請調解。但需要所有當事人都同意調解,否則只能去法院起訴。
三、醫療費墊付怎么處理?
受傷人員自己支付的醫療費屬于墊付款。最終賠償金額要根據事故責任和車輛保險情況確定。實際支付醫療費的人有權獲得賠償。賠償主體可能是責任方本人,也可能是保險公司。具體由交警和法院根據證據判定。
四、乘客如何獲得賠償?
乘客受傷后有兩種索賠方式。第一種是按乘車合同關系起訴公交公司。第二種是按侵權責任起訴事故責任方。如果傷情不嚴重,建議優先通過調解解決。可以要求責任方支付醫療費、誤工費、營養費和交通費。調解不成再考慮法律途徑。這種方法省時省力,適合小額賠償。
五、事故處理完整流程怎么走?
第一步是等交警調查并出具事故認定書。收到認定書后要仔細核對內容。對結果有異議的,要在三天內申請復核。第二步是確定賠償方案。雙方能協商的就簽調解書,不能協商的要準備起訴材料。第三步是收集醫療票據、收入證明等證據。第四步是通過保險公司或法院獲得賠償。整個過程可能需要三到六個月。
特別注意三個時間節點。復核申請要在收到認定書三天內提出。調解申請要在收到認定書十天內提交。人身傷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是一年。超過時效法院可能不受理。保留好所有醫療記錄和費用單據,這是索賠的關鍵證據。
事故認定書不是最終結案文件。它只說明事故責任劃分,不解決賠償問題。真正的結案要等賠償執行完畢。即使簽收認定書,當事人仍有權利追討賠償。遇到復雜情況建議咨詢專業律師,特別是涉及傷殘鑒定、長期治療的情況更需要法律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