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怎樣打官司
# 交通事故處理全流程指南
## 第一步:確認事故責任
發生交通事故后要立即報警。交警到達現場后會調查事故原因并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這份文件是劃分責任的重要依據。
保存好交警給的認定書原件。如果對認定結果有疑問,可以在三天內申請復核。但要注意超過三天就無法再申請了。
## 第二步:準備索賠材料
要收集所有能證明損失的材料。包括醫院開的診斷書、醫藥費發票、請假期間的工資單。如果有人需要照顧傷者,還要準備護理費用證明。
如果是車輛受損,要保存修理廠開的維修清單。被撞壞的手機、眼鏡等物品也要保留購買憑證。這些材料越齊全,索賠時越有利。
## 第三步:選擇起訴法院
打官司需要到有管轄權的法院。可以選擇事故發生地的法院,也可以去對方居住地的法院。兩個地方都可以選,看哪個更方便。
比如你在青島嶗山區發生事故,對方住在市南區。你可以選擇嶗山區法院起訴,也可以去市南區法院。建議選離自己近的法院,這樣開庭更方便。
## 第四步:申請復核流程
如果對事故責任認定不服,青島的當事人可以申請復核。需要到原認定單位的上級部門辦理。比如原認定是區交警大隊做的,就要找市交警支隊復核。
準備復核申請書時要寫清三點:對原認定哪里不認可、有什么新證據、希望怎么改。記得在收到認定書三天內提交,超期就辦不了了。
## 第五步:計算賠償金額
賠償數額要看三個重點:傷情嚴重程度、事故責任比例、保險情況。醫療費按實際花費計算,誤工費看工資單和請假天數。如果構成傷殘,還要按等級加賠。
舉個例子:老王被撞骨折住院兩個月。他的月工資是5000元,醫藥費花了3萬。經鑒定是十級傷殘。對方全責的情況下,老王可以要求醫療費3萬、誤工費1萬、傷殘賠償金8萬,合計約12萬元。
## 特別提醒:注意時間限制
法律規定索賠時效是三年。從事故當天開始計算,超過三年還沒起訴就會失去索賠權利。如果中間和對方協商過,記得保留協商記錄,這樣時效可以重新計算。
傷情鑒定要在治療結束后及時做。太早做可能傷情沒穩定,太晚會耽誤起訴。建議治療結束后三個月內聯系專業機構做鑒定。
## 調解與訴訟的區別
雙方可以選調解快速解決。調解成功能馬上拿到賠償款,但賠償數額可能比法院判的少。如果對方不肯賠足,還是要走訴訟程序。
法院判決具有強制執行力。如果對方不按判決賠錢,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但訴訟過程需要三到六個月,比較費時間。
## 保險理賠要注意
記得先報保險公司。交強險可以賠20萬,超出部分由商業險賠付。如果對方沒買保險,可以直接起訴車主本人。
提供理賠材料時要準備原件。保險公司可能會派人核實傷情。如果對保險公司的賠償方案不滿意,可以要求重新核算。
## 常見問題解答
問:對方不肯賠錢怎么辦?
答:可以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凍結對方銀行賬戶或車輛。
問:自己也有責任能索賠嗎?
答:可以按責任比例索賠。比如你承擔30%責任,對方就要賠70%損失。
問:沒有事故認定書能起訴嗎?
答:可以起訴,但需要其他證據證明事故經過,比如監控錄像、目擊證人。
問:請律師要花多少錢?
答:律師費按索賠金額的5%-10%收取。也可以選風險代理,打贏官司再付錢。
問:外地發生事故怎么處理?
答:處理流程都一樣。可以選擇在事發地或回戶籍地起訴,建議選更方便的法院。
通過以上步驟,當事人可以系統性地處理交通事故賠償問題。保留好所有證據材料,注意各項時間節點,必要時尋求專業法律幫助,就能更好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