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認定書對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的影響
交通事故認定書在車禍糾紛中的關鍵作用
一、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法律效力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規定,交通事故認定書是處理事故的重要證據。這份文件的法律效力來自它的制作過程是否科學。工作人員會到現場調查,檢查車輛位置,收集監控錄像,詢問目擊者,必要時還會做車輛檢測。這些步驟能幫助還原事故真相。
二、認定書記錄哪些關鍵信息
每份認定書都包含三個核心內容。第一部分是事故基本情況,會寫明車禍發生的時間地點,涉及哪些車輛和行人,路面交通信號燈是否正常工作,車輛碰撞的具體位置,以及人員受傷和車輛損壞情況。第二部分是事故原因分析,主要說明剎車失靈、闖紅燈、超速行駛等具體問題。第三部分明確劃分責任,指出哪方駕駛員需要承擔主要責任或次要責任。
不同地區的交警部門制作認定書時,記錄信息的詳細程度會有差異。有些認定書會畫出事故現場示意圖,有些會附上車輛刮擦痕跡照片,這些細節都可能影響后續處理。
三、認定書制作時間有規定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交警部門制作認定書有時間限制。普通事故要在現場調查結束后10天內完成。如果涉及車輛性能檢測或傷情鑒定,需要在檢測報告出來后5天內完成。認定書做好后必須及時交給事故各方。
四、對認定結果不服怎么辦
當事人收到認定書后,如果不同意認定結果,可以在3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核申請。申請需要滿足三個條件:必須在收到認定書3天內提出,必須向上一級交警部門提交,必須用書面形式寫明不同意的理由。
需要注意兩種情況不能申請復核。第一種是交警現場快速處理的小事故,第二種是停車場剮蹭等非道路交通事故。具體限制情形還有很多,這里不全部列舉。
五、復核與行政復議的區別
很多人容易混淆復核和行政復議。復核針對的是認定書中的事實認定,比如事故責任劃分是否正確。行政復議針對的是交警部門的處罰決定,比如因闖紅燈被罰款200元的情況。
復核主要檢查證據是否充分,責任劃分是否合理。行政復議是正式的法律程序,處理的是交警部門作出的罰款、扣分等具體處罰。這兩種程序的法律性質完全不同,不能混為一談。
事故認定書直接影響賠償金額劃分。如果傷者被認定承擔次要責任,獲得的賠償就會減少。保險公司理賠時,也會重點查看認定書中的責任劃分。在法庭上,法官通常會把認定書作為重要參考依據。
遇到復雜事故時,建議當事人及時拍照保留證據。要特別注意認定書中記載的車輛位置、剎車痕跡等關鍵信息。如果對專業術語不理解,可以要求工作人員現場解釋。這些都是保障自身權益的重要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