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認定書多久能做出來
交通事故處理全流程指南
一、交通事故認定書出具時間
根據法律規定,交管部門要在現場調查后十天內出具事故認定書。如果遇到逃逸案件,會在找到肇事車輛和司機后十天內完成認定。需要做檢驗或鑒定的情況,檢驗結果確定后五天之內必須出認定書。發生死亡事故時,交管部門會先召集各方當事人。他們會公開調查收集證據。這個過程在制作認定書之前完成。證人要求保密或涉及隱私的證據不會公開。當事人不參加的話,工作人員會做好記錄。
二、檢驗鑒定流程注意事項
當事故涉及車輛性能或傷情鑒定時,交管部門會委托專業機構。檢驗時間不算在辦案期限內。當事人有權申請重新檢驗。但必須提交書面申請并說明理由。重新檢驗只能申請一次。補充檢驗的情況需要原檢驗機構進行。
三、死亡事故處理特別程序
死亡事故的認定書制作前必須組織當事人到場。交管部門會展示現場照片和鑒定意見。涉及國家秘密的證據需要保密。當事人不到場不影響程序進行。工作人員會詳細記錄缺席情況。這個程序保障了調查的公開性和公正性。
四、對方不配合的應對方法
拿到認定書后對方不處理分三步走。第一步主動聯系協商賠償。可以通過電話或書面形式溝通。第二步準備起訴材料。需要收集醫療票據和收入證明。第三步向法院提起訴訟。可以將司機和保險公司同時列為被告。即使對方不簽字,認定書同樣具有法律效力。法院判決時會參考認定書內容。
五、賠償項目與處理流程
賠償包含醫療費、護理費和誤工費。治療期間的費用都要保留憑證。傷殘賠償需要專業鑒定報告。輔助器具費用要醫院證明。營養費按實際天數計算。法院判決后對方不執行,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保險公司的賠償款會優先支付。超過保險額度部分由責任方承擔。
交通事故處理關鍵點提醒
及時報警是首要步驟。保護現場有助于責任認定。受傷人員要立即送醫。保存所有費用單據。遇到逃逸要記下車牌特征。對認定書有異議可在三天內申請復核。調解不成要及時起訴。注意三年訴訟時效期限。重大事故建議咨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