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全責的一方怎么賠
以下是按照要求撰寫的交通事故賠償與訴訟指南:
一、事故全責方要賠哪些錢
發生交通事故后,全責方需要賠償受害方的所有損失。賠償項目包含治療費、修車費、財產損失、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和精神損失費七大類。
治療費包括掛號費、檢查費、藥品費、手術費等醫院開具的正規費用。修車費以正規修理廠的報價單為準。財產損失指事故中損壞的手機、衣物等物品。誤工費按受害人實際收入計算,需要提供工資證明和請假記錄。
護理費根據醫囑確定護理天數和費用標準。交通費需要提供打車票、公交卡消費記錄等憑證。精神損失費需要醫院出具心理創傷證明,法院會根據傷情嚴重程度判決具體金額。
二、誰來付賠償金
賠償金由肇事者本人或其保險公司支付。法律規定機動車必須購買交強險,商業險屬于自愿購買。保險公司要在保額范圍內優先賠付,超出部分由肇事者承擔。
肇事者需要主動聯系受害方協商賠償。雙方可以當面談,也可以通過交警調解。協商時要核對所有費用單據,確定每項金額。達成協議后要簽訂書面賠償協議,最好在交警大隊或司法所見證下完成。
三、協商不成怎么辦
如果協商三次以上仍不能達成一致,受害方可以向法院起訴。起訴需要準備事故認定書、醫療記錄、費用票據、收入證明等材料。建議同時申請財產保全,防止肇事者轉移資產。
法院審理通常需要3-6個月。傷殘案件需要先做司法鑒定,確定傷殘等級。法官會組織兩次調解,調解不成才會判決。判決書生效后10天內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四、什么情況能撤銷訴訟
起訴后出現三種情況可以撤訴:雙方私下和解、肇事者全額賠付、發現新證據需要重新準備。撤訴要寫書面申請,經法官同意后生效。撤訴后訴訟費退一半,保全費不退。
注意撤訴后不能再就同一事故起訴,除非發現傷情加重或有新傷情。比如原本診斷軟組織挫傷,三個月后發現骨折,這種情況可以重新起訴。
五、撤訴要注意哪些問題
撤訴前要確保賠償款完全到賬。建議在法院見證下簽署調解協議,約定分期付款的違約責任。如果肇事者承諾三個月內付清,要在協議中寫明逾期利息計算方式。
收到法院準予撤訴裁定書后,要保存好所有原件。建議復印三份,自己留一份,交保險公司一份,交警隊存檔一份。如果后續出現糾紛,這些文件就是重要證據。
賠償協議要寫明"雙方糾紛一次性了結"字樣。特別注意精神損失費和后續治療費是否包含在內。如果有后續拆鋼板等治療,要單獨約定費用承擔方式。
相關法律規定:
民法典第1179條明確人身損害賠償包含治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誤工費等。第1183條規定嚴重精神損害可以索賠。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22條指出,調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訴。民事訴訟法第145條允許原告在判決前申請撤訴。
關鍵提醒:
1. 事故現場要拍36張照片:車輛前后左右、碰撞部位特寫、剎車痕跡、道路標志
2. 醫院病歷要寫明"交通事故致傷",不要接受醫生寫"摔傷""碰傷"等模糊描述
3. 賠償談判要錄音,重點記錄對方承諾的賠付金額和時間
4. 收到賠償款后要寫收條,注明"全部賠償款已結清"
5. 傷殘鑒定在治療終結后3個月做最準確
遇到復雜情況建議咨詢專業律師。比如涉及多車相撞、對方酒駕逃逸、傷者本身有舊疾等情況,需要專業人士幫助計算賠償比例。記住訴訟時效是三年,從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