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肇事該怎樣賠償
# 醉駕逃逸釀四連撞 男子被判十一年重刑
## 一、禁行路段逆向行駛引發首起事故
2003年9月1日下午2點,北京東四六條街道發生一起交通事故。無業人員王云酒后駕駛帕薩特轎車,在禁止通行路段逆向行駛。他的車輛左側后視鏡刮倒正常騎自行車的俞某。事故發生后,王云沒有停車查看,繼續向西行駛。
目擊者稱當時車輛行駛軌跡異常。在駛出約200米后,王云撞上同方向行走的陳某。撞擊導致陳某當場昏迷,身體多處骨折。隨后車輛又擠撞到站在路邊的常某,常某頭部著地失去意識。
## 二、連續撞擊致四人受傷
第二次撞擊發生后,王云仍未停車。他加速沖出東四六條西口,在路口與正常行駛的出租車發生側面碰撞。出租車后排乘客李某頭部撞到車窗玻璃,面部出現多處劃傷。被撞出租車失控旋轉,車尾又撞上對向車道另一輛帕薩特轎車。
事故現場監控顯示,王云在連環碰撞后倒車調頭。他沿東四北大街向南逃逸,在駛入東四二條路口時,再次追尾前方奧拓轎車。最終車輛撞上居民區圍墻,因嚴重損毀無法繼續行駛。
## 三、酒精檢測數值驚人
下午3時05分,警方對王云進行首次酒精檢測。檢測結果顯示其血液酒精濃度達359mg/100ml。三分鐘后二次抽血檢測,數值仍高達237.1mg/100ml。這個數值是醉駕標準(80mg/100ml)的四倍多。
醫學專家指出,當血液酒精濃度超過300mg/100ml時,駕駛人會出現意識模糊、反應遲鈍等癥狀。王云在庭審中承認,當天中午飲用了半斤白酒,但對具體肇事過程記憶模糊。
## 四、受害者提起民事索賠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受傷乘客李某向法院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索賠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和精神損失費,總金額超過8000元。經法院調解,王云家屬支付6000元賠償款。
其他三位傷者因傷勢較重仍在治療,暫未提出賠償要求。被撞的四輛汽車維修費用總計4萬余元,保險公司正在核定具體賠付方案。其中出租車后軸嚴重變形,基本達到報廢標準。
## 五、兩級法院維持重刑判決
東城區法院一審認定,王云在明知酒后駕車危險的情況下,連續造成多起事故且逃逸。其行為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
王云不服判決提起上訴。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在密集街區高速逃逸,對公共安全造成重大威脅。雖然部分賠償可從輕處理,但犯罪情節特別惡劣。2025年9月,法院終審裁定維持原判。
本案審判長在判決說明中指出,此類惡性交通肇事與普通醉駕存在本質區別。被告人主觀放任危害結果發生,客觀造成多人重傷和財產損失,必須依法嚴懲。該判決對同類案件具有重要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