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撞者當場死亡后司機逃逸司機是否構成交通肇事逃逸_司機撞死人逃逸與車主的關系
被撞者當場死亡后司機逃逸需要承擔什么責任?
一、交警不能隨意認定全責
發生交通事故后司機逃逸的情況,交警部門通常會直接認定逃逸方負全責。這個做法主要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92條。該條款確實規定,如果當事人逃逸就需要承擔全部責任。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這個條款還有例外情況。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91條其實更早就有規定。交警部門需要先調查事故發生時,雙方當事人的行為對事故造成的影響。需要看雙方的過錯程度,再來劃分責任。只有在無法查清事故責任時,才能因為逃逸行為讓司機承擔全責。
舉個例子,如果路口監控清楚拍到被撞者闖紅燈,這時候司機雖然逃逸,但事故責任本應雙方分擔。交警不能因為司機逃跑就直接認定全責。現在很多案例中,交警為圖方便直接按逃逸定全責,這種做法其實不符合法律規定。
二、行政責任不等于刑事責任
很多人容易混淆兩種責任。行政責任是違反交通法規要承擔的結果,比如罰款、扣分、吊銷駕照。這種責任主要看行為本身有沒有違規,一般適用過錯原則。比如司機闖紅燈導致事故,就要承擔相應責任。
刑事責任完全不同。它針對的是構成犯罪的行為,需要證明司機存在主觀惡性。比如故意破壞現場、見死不救等惡劣情節。刑事責任的認定要考慮行為性質、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有個典型案例:司機A撞人后逃逸,傷者被后續車輛碾壓致死。如果直接按行政責任認定結果追究刑責,就可能錯誤定罪。因為真正導致死亡的是后續車輛,不能把兩個責任混為一談。
三、逃逸行為不能單獨定罪
根據我國《刑法》第133條規定,交通肇事后逃逸屬于加重情節,不是獨立罪名。這句話的意思是,必須先構成交通肇事罪,逃逸行為才會加重處罰。
構成交通肇事罪需要滿足三個條件:造成重大事故、存在主觀過失、達到立案標準。比如造成1人死亡或3人重傷,負主要責任。如果事故本身達不到犯罪標準,就算司機逃逸也不會構成犯罪。
舉個例子:司機B撞壞路燈后逃逸。這種情況只涉及賠償問題,不構成犯罪。但如果司機C撞人致重傷后逃逸,導致傷者得不到救治死亡,這就構成"逃逸致人死亡",刑期會升到七年以上。
四、責任認定要看因果關系
判斷逃逸是否影響定罪,關鍵要看逃逸行為與損害結果的關系。根據司法解釋,逃逸致人死亡需要滿足兩個條件:被害人本可避免死亡、因逃逸失去救助機會。
有個經典案例:司機D撞人后逃離,傷者被路人發現送醫,但因傷勢過重死亡。這種情況屬于肇事直接致死,逃逸行為不會影響死亡結果。但如果司機E撞人后,傷者只是骨折,因司機逃跑導致失血過多死亡,這時逃逸行為直接影響結果。
要注意介入因素影響。比如司機F撞人逃逸后,傷者被另一輛車碾壓致死。這種情況下,第二次撞擊中斷了原有因果關系,不能認定逃逸導致死亡。這類復雜情況需要專業鑒定。
五、正確處理事故的建議
發生事故后司機要立即停車,這是法律規定的首要義務。要立即開啟雙閃燈,在車后放置警示標志。如果有人受傷,要第一時間撥打120急救電話。
保護現場很重要。現在手機都有拍照功能,司機應該多角度拍攝現場照片。要記錄車輛位置、剎車痕跡、散落物位置等信息。這些證據對后續責任認定至關重要。
及時報警是必要程序。即使認為自己是無責方,也不能擅自離開現場。有些司機因為害怕選擇逃逸,結果可能面臨更嚴重后果。比如原本不構成犯罪的事故,逃逸后可能被認定全責,反而構成犯罪。
最后要提醒的是,遇到復雜情況要及時咨詢專業律師。比如被撞者當場死亡的情況,涉及刑事責任認定問題。律師可以幫助分析監控視頻、鑒定報告等關鍵證據,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