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的處理程序的內容
交通事故處理全流程指南
一、事故現場如何正確處理
開車發生碰撞后,司機必須馬上停車。所有當事人都有責任保護現場完整,第一時間搶救受傷人員和貴重物品。如果有人需要送醫或物品必須移動,當事人要先用手機拍照,在路面用粉筆或石頭標出原始位置。
立即撥打122報警電話說明情況,報警時要準確說出事故地點、受傷人數和車輛受損程度。留在現場等待交警到來,不要擅自離開。交警到達前可以給保險公司打電話備案,但不要隨意討論責任劃分問題。
二、交警到達后的處理流程
交警部門接到報警后,會在20分鐘內派出警力到達現場。警員首要任務是救助傷員,用警戒帶封鎖事故區域,指揮其他車輛繞行。他們會用執法記錄儀拍攝現場照片,測量剎車痕跡,收集散落零件等證據。
如果發現事故不屬于交通事故范疇,比如停車場內單方事故,交警會出具書面說明。這個文件需要當事人簽字確認,后續賠償問題要通過法院解決。確認為交通事故的,交警會正式立案調查,向當事人開具案件受理回執。
三、責任認定的關鍵環節
事故調查需要7-15個工作日。交警會檢查車輛剎車系統,調取行車記錄儀,必要時安排當事人做酒精檢測和心理評估。涉及人員死亡的,會通知家屬在10天內處理遺體,同時要求車主墊付搶救費用。拒絕支付的,交警有權扣押事故車輛。
責任認定書出具后,當事人有15天申訴期。對結果不認同的,可以向市級交警法制科遞交復議申請。法制科需要在30天內給出最終認定結果,這個結論具有法律效力,不能再申訴。
四、賠償調解的注意事項
責任明確后,交警會組織雙方進行兩次調解。受傷案件要等治療結束或傷殘鑒定后調解,死亡案件需喪事辦完后開始,物損案件確定損失金額后啟動。每次調解間隔不超過15天,特殊情況可延長調解時間。
調解成功會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賠償金額和支付時間。若調解失敗或有人不履行協議,交警會出具調解終止文件。這時候當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訴,交警部門不再介入處理。
五、進入法律程序的要點
起訴時需要準備事故認定書、醫療記錄、修車發票等全套材料。法院審理期間,先前扣押的車輛可以申請取回,但要提供相應擔保。判決生效后,責任方拒不執行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財產。
整個流程中要注意三個關鍵點:現場證據保全直接影響責任劃分,醫療費墊付記錄關系后續索賠,調解書的法律效力與法院判決同等重要。建議當事人全程保留各類文書復印件,及時咨詢專業律師維護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