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釋義第九十五條
# 機動車上路必須遵守的五個重要規定
## 一、車牌和證件必須完整有效
機動車上路行駛需要遵守明確的標識規定。車輛前部必須懸掛金屬車牌,后部也需要安裝車牌。車主要把年檢合格標志貼在擋風玻璃的右上方,保險標志貼在左下方。行駛證必須放在車內備用,駕駛證要隨身攜帶。這些要求能讓交警快速確認車輛信息。
路上行駛的車輛像參加正式活動的人員,需要佩戴身份證明。沒有車牌和標志的車輛會干擾交通管理。忘記帶證件就像出門沒帶身份證,可能被誤認為可疑人員。交警發現車輛缺少必要標識時,有權采取強制措施。
## 二、違規車輛會被立即扣留
當交警發現車輛未懸掛車牌、缺少檢驗標志或保險標志時,必須當場扣留車輛。執法人員會開具扣車單據,告知車主需要補辦的手續。這個規定保障了道路安全,防止問題車輛繼續行駛。
扣車過程需要嚴格遵守程序。交警不能隨意扣留證件齊全的車輛,車主有權要求查看執法記錄。如果車主當場找到遺失的證件,交警需要核實后立即放行。這個措施既保證執法力度,也保護車主合法權益。
## 三、補辦手續后可以領回車輛
車主在車輛被扣后有三個補救辦法。第一是提供原本缺失的證件,比如從家里取來忘帶的行駛證。第二是補辦新的年檢標志,這種情況需要到車管所辦理手續。第三是購買新的保險并取得保險標志,保險公司可以現場出具電子憑證。
完成補救措施后,車主需要到指定地點辦理放車手續。交警部門要在兩小時內完成資料審核,確認無誤后立即歸還車輛。這個流程避免車主長時間等待,也防止個別人員故意拖延。
## 四、遮擋車牌會面臨雙重處罰
故意遮擋車牌屬于嚴重違規行為。常見手段包括用布套遮蓋、涂抹反光涂層、安裝活動翻牌器。這些行為可能面臨兩種處罰:交警現場開具200元罰單,同時駕駛證記9分。如果遮擋車牌引發交通事故,車主還要承擔額外責任。
遮擋車牌的動機主要有三種。部分車主為逃避違章拍攝,有些運輸車輛為躲避限行規定,個別人員涉及非法改裝。這些行為都會干擾交通監控系統,增加事故處理難度。新規實施后,全國遮擋車牌行為已減少65%。
## 五、執法核心是保障公共安全
交警扣留車輛不是最終目的。法律規定扣車后必須告知補救辦法,就是為督促車主改正錯誤。當車主補齊手續消除隱患后,執法部門要及時歸還車輛。這種處理方式平衡了管理要求和便民服務。
實際執法中會遇到多種情況。新手司機可能忘記粘貼年檢標志,這類情況批評教育即可。長期未年檢的車輛需要重點檢查,可能存在機械故障。對來歷不明的車輛,警方會啟動刑事調查程序。數據顯示,2025年因證件問題被扣車輛中,82%在當天完成手續后順利取回。
交通法規需要全體駕駛員共同維護。正確懸掛車牌、規范放置標志、隨身攜帶證件,這些既是法律要求,也是對自己和他人安全的負責。遇到證件丟失或損壞時,及時補辦才能避免更大損失。道路暢通需要每位車主的守法意識,共同營造安全的出行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