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撞傷能索賠誤工費嗎_被撞傷有誤工費嗎
交通事故賠償糾紛案件全解析
一、事故發生的經過
2025年12月17日上午11點,南昌市老福山立交橋下發生交通事故。胡明駕駛小轎車由南向北行駛,在立交橋東北角變更車道時發生碰撞。當時交通秩序混亂。胡明變更車道時沒有及時避讓,撞上了李冰駕駛的摩托車。李冰是61歲的退休女職工,事故導致她受傷倒地,兩輛車的車體也有損傷。
事故發生后,李冰立即被送往醫院治療。她在醫院住了34天,總共花費9200元醫療費。經專業機構鑒定,李冰的傷勢構成九級傷殘。后續治療還需要1500元費用。李冰原先是工廠退休職工,每月有固定退休金收入。
二、事故責任認定過程
2025年2月23日,交警部門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書指出胡明負主要責任。他變更車道時沒有觀察周圍車輛情況,這是引發事故的主要原因。李冰也存在違法行為,她沒有摩托車駕駛證駕駛輕便摩托車,這屬于次要責任。
肇事車輛在保險公司投保了交強險和商業保險。商業第三者責任險保額50萬元,還附加了不計免賠條款。這意味著保險公司需要按合同約定進行賠付。
三、賠償爭議焦點
雙方對賠償金額存在分歧。李冰提出總額7.8萬元的賠償請求,其中包括6000元誤工費。但胡明和保險公司認為部分訴求不合理。協商無果后,李冰向西湖區法院提起訴訟。
爭議主要集中在誤工費認定。李冰主張的6000元誤工費成為關鍵分歧點。她雖然退休,但認為事故影響工作收入。被告方則強調李冰有固定退休金,不存在實際收入損失。
四、法院審理過程
法院審理時重點分析三個問題:責任劃分是否合理、保險賠付范圍、誤工費是否成立。
關于責任比例,法院采納交警認定結論。胡明負70%主要責任,李冰負30%次要責任。法官指出變更車道必須確保安全,胡明未盡觀察義務存在重大過錯。李冰無證駕駛屬于違法行為,應承擔相應責任。
保險賠付方面,法院確認保險公司應在保險限額內先行賠付。交強險賠付后,剩余部分由商業險按責任比例承擔。超出保險范圍的部分由胡明個人承擔。
針對誤工費爭議,法院進行重點審查。李冰提交的退休證明顯示其每月領取固定退休金。法院認為退休人員不存在勞動合同關系,固定收入不受事故影響。雖然李冰主張其他工作收入,但未能提供有效證明。
五、最終判決結果
法院作出如下判決: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范圍內賠付醫療費、傷殘賠償金等共計6.3萬元。商業險賠付剩余損失的70%,合計9000元。駁回6000元誤工費請求。胡明個人無需另行支付賠償。
判決依據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身損害賠償的司法解釋。關于誤工費部分,法院引用相關規定指出:誤工費應當根據實際收入減少情況計算,退休人員有固定收入的,原則上不支持誤工費請求。
這個案例給駕駛員三個重要提示:第一,變更車道必須提前觀察,確保安全;第二,駕駛車輛要具備合法資質;第三,保險理賠需要符合合同約定。對于退休人員來說,主張誤工賠償必須提供實際收入證明,僅憑口頭主張難以獲得支持。
通過這個案件可以看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需要結合現場證據,法院審理時會嚴格審查各項賠償請求的合理性。保險公司的賠付責任以合同條款為準,超出部分需由責任方自行承擔。當事人在主張賠償時,應當準備充分的證據材料,特別是涉及特殊賠償項目時更需要有效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