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責任認定書算是結案嗎_出了責任認定書就結案
交通事故處理全流程解析
一、責任認定書下發不等于結案
拿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代表事情結束。交警部門出具這份文件只是處理事故的中間步驟。事故雙方還有很多后續事項需要處理。因為賠償問題通常需要協商解決。只有當所有賠償事項都處理完畢時,才能真正算作結案。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一條,當事人對責任認定有不同意見的,可以在收到文件三天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第七十九條明確,上級部門要求重新調查時,原辦案單位要在十天內重新調查并作出新認定。如果需要重新檢測鑒定,要在結果出來后五天內完成新認定。新認定書必須送達當事人并向上級備案。
二、責任認定書的法律效力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重要法律憑證。交警通過現場勘查和技術分析得出專業結論。法院審理案件時會重點參考這份文件。它能幫助法官了解事故經過和責任劃分。
制作認定書需要經過嚴格流程。交警必須測量事故現場痕跡,調取監控錄像,查看車輛損壞情況。必要時會委托專業機構進行車速鑒定或痕跡鑒定。所有調查結果都會影響最終的責任判定。
三、事故處理具體流程
事故發生后的第一步是報警。交警到達后會控制現場并疏導交通。工作人員會拍攝現場照片,繪制現場圖,收集散落物品。受傷人員會被立即送醫救治。
調查階段會詢問當事人和目擊者。車輛駕駛人要接受酒精檢測和藥物檢測。交警會檢查車輛的年檢情況、保險信息和維修記錄。涉及貨車的還要核查裝載貨物情況。
責任認定書一般十天內出具。需要檢驗鑒定的會延長到結果出來五天內。當事人簽收認定書時要注意保存送達憑證。如果對結果不認可,要抓緊時間申請復核。
四、復核申請注意事項
復核申請必須在三天內提交。超過這個期限就無法受理。申請書要寫明具體的復核理由和證據。僅表示"不認可結果"的申請會被駁回。
上級交管部門收到申請后,會在三十天內作出結論。如果認為原認定有問題,會要求原單位重新調查。重新調查時必須更換辦案人員。新認定的結論可能維持原判,也可能改變責任比例。
復核期間事故處理程序不會停止。當事人可以繼續協商賠償問題。但涉及保險理賠的需要等最終認定結果。法院訴訟程序也會等復核完成后再推進。
五、賠償協商與法律訴訟
拿到最終認定書后,當事人可以開始協商賠償。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車輛維修費等。雙方可以自行協商,也可以找交警調解。協商成功需要簽訂書面協議。
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訴。起訴時要提交責任認定書、醫療記錄、收入證明等材料。法院會組織傷殘鑒定來確定賠償標準。保險公司必須參與訴訟程序。
特別注意賠償金的執行問題。判決生效后對方不履行的,要及時申請強制執行。可以查封對方車輛、凍結銀行賬戶。拒不執行的會被列入失信名單。
這個處理流程需要當事人保持耐心。每個環節都要注意保存證據材料。遇到復雜情況建議咨詢專業律師。及時了解自己的權利義務才能更好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