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酒后駕車撞人調戲警察,醉駕的處罰規定_女子酒駕撞車事件
【女子醉駕撞人事件全記錄】
一、清晨撞人現場混亂
5月28日早上6點20分,濟南歷城交警接到報警。民警趕到花園路時,發現一名中年男子躺在一輛冀T牌照轎車前。現場有名穿灰衣服的女子坐在地上,她死死拽著年輕男子的衣服。旁邊還站著穿黑衣服的女子。
年輕男子試圖掙脫:"你松手行嗎?衣服都被你扯壞了。"民警立即上前制止。坐在地上的灰衣女子這才松開手,站了起來。
被拽衣服的年輕人是被撞者的兒子。他指著灰衣女子說:"就是這個開車的撞了我爸。撞人后她逃跑兩次,都被我抓回來了。"
民警詢問兩名女子:"是你們開的車嗎?"兩人異口同聲說司機跑了。灰衣女子解釋:"我們喝了酒叫網約車。司機撞人后丟下車跑了,把我們扔在這里。"
二、花樣百出干擾執法
民警發現酒駕嫌疑后,帶兩人做抽血檢測。在警隊詢問時,民警把執法記錄儀對準灰衣女子。她卻突然擺弄起設備,把鏡頭轉向民警:"大叔你拍什么呢?嚇死人了,我還沒結婚呢!"
整個詢問過程中,灰衣女子不斷對著鏡頭做怪相。她反復問:"大叔你能看見我嗎?""我好不好看?""大叔你真帥,笑一個嘛!""咱們一起去吃飯吧?"
三、謊言連篇難圓其說
當民警詢問身份時,灰衣女子自稱許娜,1988年生。但系統查詢顯示照片與本人不符。民警指著電腦問:"這是你嗎?"女子立刻反駁:"這么丑的人能是我?卸了妝都比她好看!"說完當場撕下假睫毛。
民警繼續追問:"身份證名字是許娜嗎?"對方回答:"不知道,別人都這么叫我。""哪里人?""遼寧朝陽。"民警發現她在說謊,轉而詢問黑衣女子張某。張某堅持說她們是乘客,司機撞人后逃逸。
四、鐵證面前終認罪
在民警出示監控錄像后,張某改口說:"喝酒前是許娜開的車,喝醉后我記不清了。"這時灰衣女子被帶到留置室醒酒,她借著酒勁砸壞門窗設備。當天下午再次詢問時,她要么摘美瞳,要么裝睡,始終不配合。
經過兩小時心理攻勢,女子終于坦白。她真名叫許某云,黑衣女子是同鄉張某。5月23日許某云開車來濟南散心,5月28日凌晨與張某等人在夜市喝酒到5點。酒后駕車送張某回家時發生事故。
許某云承認:"當時車速不快也踩了剎車,但酒精上頭加上犯困,還是撞了人。"被撞男子確診肩胛骨骨折,顱內可能有淤血,仍在住院觀察。檢測顯示許某云血液酒精濃度達219mg/100ml,遠超醉駕標準。
五、醉駕面臨嚴厲懲處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醉駕將面臨多重處罰:
1. 刑事處罰
《刑法》明確規定,醉酒駕車可處拘役并罰款。如果造成重大事故,按更嚴重罪名定罪。本案中許某云血液酒精濃度超過200mg/100ml,屬于從重處罰情形。
2. 駕照處理
醉駕者將被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考。若駕駛營運車輛,禁駕期限延長至10年。造成重大事故的,終身禁駕。
3. 加重處罰情形
包括:肇事后逃逸、高速醉駕、超載駕駛、偽造證件、暴力抗法等。許某云肇事后兩次逃跑,符合從重處罰條件。
4. 強制措施
警方可對醉駕者采取拘留、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許某云在留置室破壞公物,可能面臨更嚴厲強制措施。
該事件給公眾敲響警鐘。醉駕不僅危害公共安全,涉事者還要承擔法律后果。警方提醒駕駛員牢記"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切勿心存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