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醉酒駕車肇事 保險公司可否予以免賠_肇事司機醉駕保險賠償
醉酒駕駛出車禍 保險公司該不該賠?
一、真實案例引出法律爭議
張某和朋友喝酒后開車回家,路上撞傷趙某導致右腿粉碎性骨折。酒精檢測顯示張某屬于醉酒駕駛。張某賠償趙某后向保險公司索賠,但遭到拒絕。保險公司依據《交強險條例》和《交強險條款》,認為醉酒駕駛事故只需墊付搶救費用,不需要賠償其他損失。
這個案件引發兩個爭議觀點。有人認為醉酒駕駛屬于嚴重過錯,保險公司不該賠償。有人主張交強險是強制保險,應該優先保護傷者權益。各地法院對此類案件判決結果不一致,法律界也長期存在分歧。
二、支持拒賠的法律依據
《交強險條例》第22條明確規定四種情況保險公司只墊付搶救費:無證駕駛、醉酒駕駛、車輛被盜期間出事、故意制造事故。同時規定這四種情況不賠償財產損失。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認為,死亡賠償金和傷殘賠償金屬于對受害人未來收入減少的補償,具有財產屬性。因此保險公司對這類賠償可不承擔。2025版《交強險條款》第9條也寫明,在醉酒駕駛等情形下,保險公司除搶救費外不負責其他賠償。
支持拒賠的人認為,醉酒駕駛屬于重大過錯行為。如果讓保險公司賠償,等于讓違法者逃避責任。這違背公平原則,也會助長酒駕行為。交強險條款明確排除此類情況賠償,保險公司有權拒絕理賠。
三、主張賠償的法律理由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規定,只要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傷亡,保險公司就應在責任限額內賠償。該條款沒有規定酒駕等情形可以免賠。法律設立交強險的目的就是讓受害人及時獲得救助,不因肇事者沒錢而得不到治療。
《交強險條例》第3條和第21條規定,只有受害人故意造成事故時保險公司才能免賠。條例第22條提到的四種情況,僅規定不賠財產損失,沒有說不賠人身傷害賠償。把人身傷亡算作財產損失屬于錯誤理解。
法律專家指出,交強險本質是保護受害者。肇事司機有沒有過錯、是否違法,都不應該影響受害人獲得賠償。如果酒駕事故不賠償,會導致受害者權益受損,這違背立法初衷。
四、法律沖突時的處理原則
當不同法律規定出現矛盾時,需要按照法律效力層級來處理。《道路交通安全法》屬于全國人大制定的法律,《交強險條例》是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按照《立法法》規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規。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在2025年修改實施,比2025年實施的《交強險條例》更晚。按照"新法優于舊法"原則,應該優先適用新規定。交強險條款作為部門規章,效力最低,不能違背上位法規定。
從法律體系來看,《交強險條例》第3條和第21條屬于基本原則條款,第22條是具體操作條款。當具體條款與基本原則沖突時,應該以基本原則為準。不能因為司機違法就剝奪受害人獲得賠償的權利。
五、專業律師的實務建議
開物律師事務所戚謙律師認為,保險公司應該賠償。交強險設立目的是保護交通事故受害人,這個原則應該放在第一位。即使司機存在醉酒駕駛的過錯,也不能免除保險公司的賠償責任。
《交強險條款》第10條明確,只有受害人故意制造事故才能免賠。醉酒駕駛不在免賠范圍內。保險公司如果拒絕賠償,需要自己證明盡到了明確告知義務。實踐中很多保險單沒有特別提示這條免責條款,可能導致條款無效。
律師建議受害人遇到類似情況時,可以同時采取三個措施:1.立即報警固定證據;2.要求醫院出具詳細傷情證明;3.收集肇事車輛的保險信息。如果保險公司拒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其在交強險限額內賠償醫療費、傷殘賠償金等損失。
補充說明:
1.醉酒標準是血液酒精含量≥80mg/100ml
2.交警處理流程包括現場檢測、抽血檢驗、通知家屬
3.交強險賠償限額分為醫療費、傷殘賠償、財產損失三個部分
4.保險公司賠償后可以向醉酒駕駛人追償
5.受害人可以同時申請道路救助基金
這個爭議的本質是法律優先保護對象的選擇。是更看重懲罰違法司機,還是優先保障受害人權益。從近年司法實踐看,越來越多法院支持第二種觀點,判決保險公司先行賠償,體現了以人為本的法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