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現場勘驗取證程序
交通事故現場調查全流程指南
一、交通事故現場記錄包含哪些信息?
交通事故發生后,交警部門工作人員會第一時間趕到現場。他們使用專業方法檢查現場情況,并把檢查結果寫成書面報告。這份報告能還原事故經過,幫助分析責任歸屬,為后續賠償和處理提供依據。
現場記錄分為開頭、中間、結尾三個部分:
1.開頭部分要寫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具體地點、天氣情況、路面狀況,還要記錄檢查開始和結束的具體時間。
2.中間部分包含三個主要內容:
(1)事故概述:用簡單的話說明事故車輛信息、事故原因、傷亡情況和財物損失。
(2)詳細檢查情況:
- 記錄事故現場周圍環境,包括建筑物、交通標志等參照物位置
- 描述道路形狀、路面材質、車道寬度等基本信息
- 檢查車輛碰撞痕跡、劃痕位置,收集車上遺留的毛發等證據
- 測量剎車痕跡長度,記錄車輛最終停止位置
- 檢查車輛轉向系統、剎車系統等關鍵部件狀況
- 記錄傷員受傷部位和血跡分布情況
(3)補充信息:列出收集的證據種類和數量,說明拍照錄像內容,寫明繪制了幾張現場圖。
3.結尾部分需要現場負責人、檢查人員和繪圖人員共同簽字,并寫明記錄總頁數。
二、交警到達現場后要做哪些事?
交警接到報警后要立即趕到現場,按以下流程處理:
(1)優先救助傷員,保護現場證據,尋找目擊證人,清理影響交通的障礙物。
(2)要求駕駛員出示證件,當事人要如實說明事故經過。交警需要向當事人展示現場照片和鑒定結果。
(3)在調解完成前,可要求肇事方墊付醫療費和喪葬費。如果當事人不支付相關費用,交警可以暫扣事故車輛。
三、事故傷亡處理要注意什么?
(1)死亡事故中家屬要在10天內火化遺體
(2)傷者住院期間不能自行轉院或買藥,出院后要及時申請傷殘鑒定
(3)拒絕出院的傷者要自行承擔后續費用
(4)車輛損壞要先評估維修費用,無法修理的按折舊價賠償
四、傷殘鑒定怎么辦理?
(1)當事人出院后15天內要申請傷殘鑒定
(2)交警部門要在30天內出具鑒定結果
(3)對結果有異議可在15天內申請重新鑒定
(4)上級部門要在30天內完成重新鑒定
五、處理事故要準備哪些材料?
(1)駕駛證、行駛證原件
(2)醫院診斷證明和繳費單據
(3)車輛維修報價單
(4)收入證明(涉及誤工費索賠時)
(5)保險單復印件
(6)交警出具的認定書
特別提醒:
(1)現場變動要說明原因,記錄異常情況
(2)雨天要特別注意剎車痕跡測量
(3)夜間事故要記錄照明情況
(4)涉及多車事故要標明每輛車位置
(5)有監控的路段要調取錄像備份
每個環節都需要當事人積極配合。保留好各類票據和證明文件,按時辦理相關手續,才能順利解決事故后續問題。遇到不明白的地方要及時咨詢辦案交警,不要輕信他人承諾。處理過程中如果發現新證據,要在3個工作日內提交給交警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