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無交強險司機和車主誰負責_駕駛無交強險車輛上路車禍
發生交通事故時沒交強險 誰來賠?
一、車輛使用人承擔主要責任
按照民法典規定,借車或租車出事故時,開車的人要負主要責任。比如張三把車借給李四,李四撞了人,李四必須賠償傷者。這個規定明確了誰開車誰負責的原則。
車主只有在有過錯時才需要賠錢。如果車主知道借車的人沒有駕照,或者車子本身有剎車失靈的問題,這時候車主也要承擔責任。但正常借車情況下,車主不需要負責。
二、車主連帶責任的三種情況
車主需要承擔連帶責任的情形主要有三種。第一種是車主明知借車人沒有駕駛資格。比如借車人剛被吊銷駕照,車主仍然把車借給他。
第二種情況是車輛本身存在嚴重故障。比如車主知道車燈壞了卻沒說,導致晚上開車出事故。第三種是車主明知借車人喝了酒,仍然同意對方開車。
三、買賣車輛未過戶的特殊處理
民法典特別規定,已經賣出的車沒辦過戶手續,發生事故由買車人負責。比如王五把車賣給趙六,雙方簽了合同但沒去車管所登記,這時趙六開車出事就要自己賠償。
這條規定保護了原車主的權益。只要完成實際交付,不管有沒有過戶,責任都由實際控制車輛的人承擔。但要注意保存好車輛交接的書面證據。
四、救助基金墊付搶救費用
國家設立的救助基金會在三種情況下先出錢救人。第一種是醫療費超過交強險額度,第二種是肇事車根本沒買交強險,第三種是肇事司機逃跑找不到人。
這個基金能保證傷者及時得到救治。但要注意基金只是墊付,最后還是會找責任人追討。不能因為用了救助基金就逃避賠償責任。
五、車主必須買交強險的法律義務
所有上路車輛都必須買交強險,這是法律強制規定。沒買保險的車主會被罰款,金額是保費的兩倍。交管部門查到沒買保險的車輛,可以扣車直到補辦手續。
交強險能保障最基本的賠償能力。每輛車保額現在是20萬元,包含醫療費和財產損失。就算司機賠不起,保險公司會先支付這筆錢。
實際案例中經常出現的問題
有個真實案例是車主把車借給朋友,朋友醉酒駕駛撞死人。法院判決朋友承擔80%責任,車主因為沒檢查朋友是否喝酒,承擔20%連帶責任。這個判決說明車主不能隨便借車,必須盡到基本審查義務。
另一個案例是二手車買賣沒辦過戶,買家開車撞人后逃逸。雖然行車證還是原車主名字,但法院根據交易合同判定由買家全責。這提醒大家買賣車輛要簽書面協議。
如何避免法律風險
車主借車前要做好三件事:檢查借車人駕照是否有效,確認車輛狀況良好,詢問借車人是否飲酒。最好在借車協議里寫明責任劃分,雖然法律效力有限,但能起到警示作用。
買交強險時要及時續保,不要出現空檔期?,F在保險公司都提供到期提醒服務,手機也能直接續保。千萬不要為了省幾百塊錢保費,最后賠上幾十萬。
遇到事故的正確處理流程
首先報警并保護現場,然后檢查是否有人受傷需要急救。接著聯系保險公司,即使沒買交強險也要按規定程序處理。如果有人員傷亡,要主動配合救助基金申請。
特別注意不能逃逸,否則會被認定全責。要如實向交警說明車輛使用情況,包括車輛來源和實際控制人信息。保留好修車發票、醫療費單據等所有憑證。
對受害人的建議
受害人遇到肇事車沒保險的情況,要立即要求交警出具事故認定書。憑這個文件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司機和車主。如果司機賠不起,可以申請強制執行車主的其他財產。
治療過程中要保存所有醫療記錄,包括檢查報告、用藥清單。后續做傷殘鑒定要選擇有資質的機構,這樣索賠時才有法律效力。
總結重點
車輛使用人是第一責任人,車主的責任要看是否存在過錯。交強險是法律強制險種,不購買就要承擔違法后果。救助基金能解決緊急救治費用,但最終賠償還要找責任人。無論是借車還是賣車,都要做好風險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