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怎么調解_全責方一直拖著不處理怎么辦
交通事故調解五步指南
一、調解流程如何啟動
交通事故發生后,雙方可以通過調解解決賠償問題。根據規定,事故雙方可以在拿到事故責任認定書后十天內向交警部門提交書面調解申請。交警部門收到申請后會安排調解工作,整個調解過程最長不超過十天。
這里需要注意三個要點。第一,雙方必須都同意調解才能啟動程序。第二,申請必須采用書面形式。第三,超過十天申請期限的,交警部門不會再受理調解申請。如果遇到節假日,截止日期會順延到節后第一個工作日。
二、調解時間怎么計算
調解開始時間根據事故類型有所不同。涉及財產損失的,從損失金額確定當天開始計算。有人受傷的情況,要等傷者治療結束才能啟動調解。如果傷情導致殘疾,需要等傷殘鑒定報告出來才能開始。
對于死亡事故,調解開始時間是喪事辦理完畢后的第二天。比如家屬在周三辦完喪事,調解時間就從周四開始計算。遇到周末或節假日的情況,截止日期會自動順延到工作日。
三、調解注意事項
交警部門確定可以調解后,會提前三天通知雙方具體時間和地點。如果當事人需要改時間,必須提前告知交警。交警會重新協調時間并通知所有相關人員。
在三種情況下調解會被終止:一是超過法定申請期限,二是當事人對事故責任認定有異議,三是當事人無故缺席或中途退出。這時交警會出具書面說明,告知當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訴。
四、調解協議的法律效力
雙方達成的調解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協議內容只要不違法,法院都會認可其效力。如果一方不履行協議,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執行。
需要注意兩點:一是協議內容外的賠償要求法院通常不支持,比如協議里沒寫的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失費等。二是如果對協議內容反悔,只能以違約為由起訴,不能要求增加賠償項目。
五、調解失敗后的起訴流程
調解不成功時,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需要準備以下材料:起訴狀原件、身份證復印件、事故責任認定書原件。起訴狀要寫明雙方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和住址。
特別提醒三點:被告的詳細住址必須準確,否則法院傳票無法送達。如果采用公告送達,即便勝訴也可能難以執行。起訴前建議先咨詢專業律師,了解具體賠償標準和證據要求。
常見問題解答
問:對方拖延治療影響調解時間怎么辦?
答:可以向交警部門申請醫療終結鑒定,確定合理的治療期限。
問:調解協議能修改嗎?
答:經雙方同意可以修改,需要重新簽訂書面協議并提交交警備案。
問:外地事故能在本地調解嗎?
答:事故發生在哪里就在哪里調解,不能跨地區申請。
問:調解需要請律師嗎?
答:建議涉及傷殘或重大損失時咨詢律師,普通小事故可以自行處理。
問:調解書和判決書有什么區別?
答:調解書需要雙方自愿簽字,判決書由法院強制決定。調解書履行更快,判決書執行力度更大。
關鍵時間節點提醒
1. 事故認定書簽收日起10天內提交調解申請
2. 財產損失事故調解期從定損次日開始
3. 傷殘事故調解期從拿到鑒定報告次日開始
4. 死亡事故調解期從喪事結束次日開始
5. 每次調解間隔不超過3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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