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怎么做傷情鑒定_傷情鑒定最晚不能超過多長時間
交通事故傷情鑒定全流程指南
一、傷情鑒定由哪個部門負責
發生交通事故后,傷情鑒定工作主要由交警部門負責。交警需要在事故現場調查結束后三天內聯系專業鑒定單位。如果涉及人員死亡的情況,尸體檢驗需要在死亡后三天內完成。對于肇事逃逸案件,找到嫌疑車輛后三天內要安排車輛檢測。
交警部門需要和鑒定單位商量好檢測時間。常規情況下整個鑒定過程不能超過三十天。遇到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時,必須向上級交警部門申請,最長不能超過六十天。
二、鑒定流程分幾步走
第一步是提交申請。當事人或家屬需要向處理事故的交警部門提出書面鑒定申請。申請時要準備好醫院診斷書、檢查報告、事故證明等相關材料。
第二步是材料審核。交警會在收到申請后三個工作日內,核對材料是否完整有效。如果材料不全,會通知申請人補充材料。
第三步是指定機構。審核通過后,交警會在三天內委托有資質的鑒定單位。精神類損傷必須找有精神鑒定資質的單位。
第四步是現場檢測。鑒定人員會查看傷者情況,必要時安排專業設備檢查。整個過程需要當事人配合完成。
三、哪些情況需要重新鑒定
出現以下五種情況可以申請重新鑒定:第一次做鑒定的工作人員沒有相關資格證書;鑒定單位做了超出業務范圍的項目;鑒定人員應該回避卻沒有回避;當事人對結果有疑問并能說明理由;法院認為需要重新鑒定的其他情況。
需要特別注意,對精神損傷的鑒定結果有異議時,必須找省級以上衛生部門認證的機構重新鑒定。涉及殘疾等級的爭議,可以申請更高一級的鑒定單位復核。
四、重新鑒定怎么申請
申請重新鑒定要準備這些材料:原鑒定報告復印件、身份證明文件、新發現的醫療證據。向原處理單位提交書面申請,說明具體理由。
申請時間要注意兩個關鍵點:對交警認定的結果有異議,要在收到報告后十天內提出;對保險公司結果有異議,要在三十天內申請。超過時限可能不被受理。
五、鑒定過程注意事項
鑒定前要保持治療連續性,不要擅自停藥或中斷治療。鑒定時要如實說明受傷和治療情況,不能夸大或隱瞞。對鑒定過程有疑問可以當場提出,工作人員有義務解答。
拿到鑒定報告后要仔細核對個人信息、損傷描述、鑒定結論三部分。發現錯誤要立即聯系出具單位更正。如果對結果不認可,要在十五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核申請。
鑒定費用根據損傷類型不同,一般在800-3000元之間。經濟困難可以申請減免,需要提供低收入證明。保存好收費票據,后續索賠時可以作為憑證。
鑒定報告的有效期要注意:輕傷報告有效一年,重傷報告有效兩年,涉及殘疾等級評定的長期有效。超過有效期需要重新鑒定,但舊報告仍可作為參考依據。
通過以上流程說明,大家應該清楚交通事故后如何處理傷情鑒定。遇到具體問題可以咨詢專業律師,也可以到當地交警部門服務窗口現場咨詢。保留好所有醫療記錄和鑒定文件,這對后續索賠或法律程序都至關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