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應怎么賠償
【交通事故賠償指南:5個關鍵知識點】
一、受傷后能拿哪些賠償款
發生交通事故后,受傷的人可以拿到這些賠償:醫院開的醫藥費單據能報銷治療費用。如果因為受傷不能上班,可以要求賠償誤工費,具體金額要看休息時間和工資水平。病人去醫院治療產生的交通費,陪護人員的車費也能報銷。
護理費要根據實際請護工的費用計算。如果傷者需要到外地治療,住宿費也能算進賠償里。法律依據是《民法典》第1179條,這條規定明確列出了人身損害的賠償項目。
二、法律規定的賠償范圍
民法典規定,傷者可以獲得的賠償包括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貼這些治療必需的開支。如果受傷導致殘疾,還要賠償輪椅等輔助器具費用和殘疾賠償金。出現死亡情況時,需要支付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這里要注意,所有費用都要有正規票據證明。比如醫藥費必須提供醫院收費單據,交通費需要保留打車票或公交票。沒有憑證的費用很難獲得賠償。
三、處理賠償的3個關鍵時間點
賠償調解開始時間分三種情況:受傷案件要等治療結束或做完傷殘鑒定;死亡案件要等家屬辦完后事;單純財物損失案件需要先確定損失金額。這三個時間點直接影響處理進度。
比如骨折需要三個月康復期,必須等拆掉石膏才能開始談賠償。如果提前調解,可能會漏算后續治療費用。傷殘鑒定通常在治療結束后30天內完成,鑒定報告是計算殘疾賠償金的重要依據。
四、賠償調解的具體流程
如果調解成功,公安機關會制作書面調解書。當事人和調解員都要在調解書上簽字,公安機關蓋上公章后立即生效。調解書會分別交給事故各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調解期限最長30天,超過這個時間還沒達成協議,公安機關會出具調解終止書。終止書也要簽字蓋章,之后不再組織調解。這時候當事人只能通過法院解決糾紛。
五、調解失敗后的處理方法
當調解不成功或有人不執行調解協議時,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起訴時要準備好事故認定書、醫療記錄、費用單據等證據材料。法院審理周期通常在3-6個月,復雜案件可能延長。
建議起訴前先咨詢專業律師,律師能幫忙計算具體賠償金額,整理證據材料。如果賠償金額超過1萬元,最好請律師寫訴狀。傷殘案件必須提交司法鑒定報告,這個報告直接影響賠償數額。
重要提醒:醫藥費單據要按月整理,交通費按次登記,誤工費需要單位開具收入證明。護理費如果請了護工,要保留護工公司的發票。所有費用主張都要有對應證據支持,否則法院可能不予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