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害人該向誰要求賠償
交通事故賠償處理指南
一、交通事故賠償要找誰?
發生交通事故后,受傷的人需要找兩個主要對象要求賠償。第一個對象是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第二個對象是事故責任人。
法律規定賠償分三步走。第一步由交強險公司在賠償限額內支付。如果賠償金額超過交強險限額,第二步由商業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繼續賠償。如果商業保險不夠賠或者車輛沒買商業保險,第三步由肇事司機自己掏錢賠償。
這項規定來自《民法典》第1213條。該條款明確劃分了賠償順序,保障傷者能及時獲得救治費用。
二、賠償項目有哪些?
交通事故賠償包含14個主要項目。這些項目分為人身傷害賠償和財產損失賠償兩大類。
人身傷害賠償有12項。包括醫療費、住院伙食補貼、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喪葬費、死亡賠償金和精神損失費。
財產損失賠償有2項。第一是直接財物損失,比如損壞的手機、衣物等。第二是車輛停運損失,主要針對營運車輛無法運營帶來的收入減少。
三、各項賠償怎么算?
每個賠償項目都有具體計算標準。計算公式根據傷害程度有所不同。
醫療費計算最簡單,把醫院收據上的診療費、藥費、住院費加起來就行。住院期間每天伙食補助按公務員出差標準計算,不同地區每天30-100元不等。
誤工費要算兩個數:每日工資和誤工天數。工資標準需要提供單位證明或銀行流水。護理費按當地護工日工資乘以護理天數計算。
殘疾賠償金計算最復雜。先要確定傷殘等級,再乘以當地人均收入。例如十級傷殘系數是10%,一級傷殘系數是100%。賠償年限分兩種情況:60歲以下按20年算,超過60歲每多1年減1年。
死亡賠償金按20年計算。但60歲以上每多1年減1年,75歲以上統一算5年。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實際需要撫養人數和年限計算。
四、不同傷情賠償差異大
賠償金額根據受傷情況有很大差別。輕微受傷的賠償項目少,主要包含醫療費、誤工費等基本費用。
造成殘疾的賠償要多三項:殘疾賠償金、輔助器具費和被扶養人生活費。這三項往往占總賠償的60%以上。例如十級傷殘在二線城市可能獲賠8-12萬,一級傷殘可能超過100萬。
死亡案件賠償項目最多。除了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還要計算被扶養人生活費。以一線城市為例,死亡賠償金可達150萬以上,加上其他費用總額可能超過200萬。
五、處理流程分三步走
第一步要立即報警并報保險。交警會在10天內出具事故認定書,這是索賠的關鍵證據。同時要在48小時內通知保險公司,否則可能影響理賠。
第二步收集索賠材料。需要準備身份證、醫療票據、收入證明、傷殘鑒定書等12項材料。其中傷殘鑒定要在治療終結后做,各地都有指定的鑒定機構。
第三步協商或起訴。保險公司收到材料后會在30天內答復。如果對賠償金額不滿意,可以向法院起訴。訴訟時效是3年,從事故當天開始計算。
特別提醒三點注意事項。第一不要私下簽署賠償協議,第二保管好所有費用票據,第三傷殘鑒定要選擇正規機構。如果遇到賠償糾紛,建議及時咨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