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協商好了但對方不處理怎么辦
交通事故協商后對方不履行的處理指南
一、獲取保險公司登記信息
當交通事故雙方協商一致但對方拒不履行時,第一步需要確認對方投保公司的登記信息。前往當地工商局的企業信息查詢窗口辦理手續。辦理前需確認保險公司屬于市級還是省級管轄,可提前撥打工商局電話咨詢。
攜帶本人身份證前往工商局大廳。在服務臺說明需要查詢企業登記信息。支付一元錢工本費后,工作人員會提供加蓋公章的保險公司登記資料。這份文件需包含公司全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地址等關鍵信息。
二、調取事故相關材料
完成保險公司信息查詢后,需前往處理事故的交警大隊。攜帶事故責任認定書原件,在事故處理窗口申請調取當事人信息。交警部門會提供對方駕駛員和車主的姓名、身份證號、聯系方式等基本信息。這些材料無需蓋章,但需與責任認定書配套使用。
特別注意核對信息準確性。若發現登記信息有誤,應立即向交警部門反映。建議將獲取的材料復印三份備用,原件需妥善保存。
三、準備訴訟材料
準備好基礎材料后,前往事故發生地基層法院立案庭。法院導訴臺提供標準起訴狀模板,需按格式填寫原告被告信息、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等內容。訴訟請求應明確寫明賠償金額,金額計算需附維修清單、醫療票據等憑證。
提交材料時需繳納50元訴訟費,保留好繳費憑證。將起訴狀、事故認定書、定損單、維修票據各復印四份,車主信息、駕駛員信息、保險公司信息各復印一份。法院接收材料后出具受理回執,該文件需妥善保管。
四、等待法院處理
案件受理后進入調解程序。法院會在7個工作日內聯系雙方當事人。調解員會通過電話溝通或組織現場調解。若對方有履行意愿,可簽訂調解協議書。若對方拒絕調解,案件將進入庭審程序。
調解失敗后,法院會發送開庭通知書。需提前15天準備證據材料原件。在此期間,保險公司可能主動履行賠付義務。多數保險公司收到法院協助函后,會在10個工作日內將賠償款匯至法院賬戶。
五、領取賠償款項
接到法院領款通知后,攜帶身份證原件和受理回執辦理手續。賠償金額低于1萬元的可直接領取現金,超過1萬元需提供本人銀行賬戶。特殊情況下可申請法院開具現金支票,但需提前與財務人員確認。
領取賠償款時需簽署撤訴申請書,由書記員指導填寫。撤訴后3-5個工作日會收到法院寄送的裁定書。該文書確認案件終結,具有法律效力。若后續出現糾紛,可憑此文書主張權利。
注意事項:整個流程約需30-45個工作日。若對方拒不配合,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涉及人員傷亡的復雜案件建議委托專業律師處理。保留所有交通費、誤工費憑證,可列入賠償范圍。定期聯系案件承辦法官了解進度,確保程序順利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