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最常見的法律常識問題
【交通事故責任承擔的五大關鍵問題】
一、車主和駕駛人不同時的責任劃分
當開車的人和車輛登記的車主不是同一個人時,發生事故后怎么賠錢?法律是這樣規定的:先用車輛的交強險來賠錢。如果交強險不夠賠,剩下的錢一般由實際開車的人來付。但有一種情況例外,就是登記的車主本身有問題。
車主在以下四種情況下要承擔責任:
1. 車主知道車輛有問題,而且這個問題導致了事故
2. 車主知道開車的人沒有駕駛證或準駕車型不符
3. 車主知道開車的人喝酒、吸毒或身體條件不適合開車
4. 其他能證明車主有過錯的情形
比如老王把剎車失靈的汽車借給朋友小張,老王知道剎車有問題卻不提醒,這時候老王就要承擔相應責任。
二、買賣車輛不過戶的賠償責任
買賣二手車不過戶的情況很常見,這時候責任認定分兩種情況:
如果車輛只轉手一次沒辦過戶,實際拿到車的人要負責。比如小李把車賣給小周但沒過戶,小周開車出事就由小周賠錢。
如果車輛多次轉手都沒過戶,由最后拿到車的人負責。比如車輛從甲轉給乙,乙轉給丙,最后在丙手上出事,就由丙負責。
但要注意兩種特殊情況:
1. 買賣拼裝車或報廢車出事故的,賣車的人和買車的人要一起賠錢
2. 車輛經過多次倒賣,要找出最后實際使用車輛的人
三、駕校學員事故由誰負責
學員在駕校學車期間出事故,法律規定由駕校承擔賠償責任。比如新手學員在練習時撞到行人,應該由駕校出面處理賠償。
這條規定主要考慮兩點:
1. 學員尚未取得正式駕駛資格
2. 教練車都有特殊標識提醒其他車輛注意
駕校不能以"學員操作失誤"為由推卸責任,必須做好教學過程中的安全防護。
四、無證駕駛與醉酒駕駛的賠償責任
無證駕駛出事故的,保險公司要先墊付賠償,但事后可以向駕駛人追討。比如小陳無證駕駛撞傷人,保險公司先賠錢給傷者,再找小陳要回這筆錢。
故意制造事故的情況(如騙保),保險公司同樣先賠償后追償。醉酒駕駛的處理方式也一樣,保險公司先行賠付再找當事人追償。
這里要注意三點:
1. 保險公司不能直接拒賠
2. 受害人能及時獲得救治費用
3. 違法駕駛人最終要承擔責任
五、事故后逃逸的賠償途徑
駕駛人逃逸的情況要分兩種處理:
1. 車輛有交強險的,保險公司正常賠償
2. 找不到車輛或沒保險的,用道路救助基金墊付
比如老張撞人后逃跑,他的車買了保險,傷者可以直接找保險公司。如果老張的車沒保險,就由救助基金先出錢救治,再想辦法找老張追償。
特別提醒:
2025年起《民法典》實施后,相關法律條款有調整。遇到具體問題要咨詢專業律師,注意保留事故現場證據,及時聯系保險公司。車輛交易務必辦理過戶手續,借車前要確認車況和駕駛人資格,這些都能有效降低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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