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受傷人員未出院能否劃分責任?
交通事故處理法律指南(改寫版)
一、治療期間能否認定事故責任
有人問交通事故受傷還沒出院能不能劃分責任。答案是可以的。交通管理部門會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責任認定,這和傷者是否出院沒有直接關系。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60條說得很清楚。交警部門會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事故的影響來判斷責任。過錯越嚴重,責任越大。具體分三種情況:
1. 一方完全過錯導致事故的,要負全責;
2. 多方有過錯的,按過錯程度分主責、同責和次責;
3. 意外事故或有人故意制造事故的,其他人不擔責。
關于認定書出具時間,法律有明確要求。交警要在現場調查后10天內出認定書。遇到逃逸案件,抓到肇事者和車輛后10天內要出結果。需要檢測和鑒定的,在結果確定后5天內必須完成?,F在有些地方可以在網上公開認定書,但涉及隱私和秘密的必須保密。
二、交通事故六大必要條件
要構成交通事故,必須同時滿足六個條件:
1. 必須有車輛參與
這里車輛包括汽車、摩托車等機動車,也包括自行車、三輪車等非機動車。單純行人間碰撞不算交通事故。比如兩個行人走路相撞,這屬于普通人身損害糾紛。
2. 必須發生在道路上
道路范圍包括公路、城市道路、允許社會車輛通行的單位內部道路。廣場、公共停車場也算。自家院子或封閉小區內部道路不算。
3. 車輛必須處于移動狀態
事故發生時車輛要在行駛中或臨時停放中。完全停好的車被行人主動撞上不算,乘客上下車時摔傷也不算。比如停車場里停著的車被醉漢撞傷,這不屬于交通事故。
4. 必須有碰撞等具體事態
事故要表現為具體形態,比如車輛碰撞、側翻、墜河、起火爆炸等。單純車輛故障沒發生其他意外的不算。
5. 必須有人為因素導致
事故要由當事人失誤或意外行為引發。地震、山洪等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不算交通事故。比如因暴雨引發山體滑坡砸中車輛,這屬于自然災害。
6. 必須造成實際損失
要有看得見的損失,包括人員受傷、死亡或財物損壞。精神損失等間接損害不在認定范圍內。比如事故導致手機摔壞算損失,但受驚嚇失眠不算。
三、責任認定的三個關鍵點
交警判斷責任時主要看三個方面:
第一看因果關系。當事人的行為是否直接導致事故發生。比如闖紅燈引發碰撞,這就是直接原因。
第二看過錯程度。違規行為越嚴重,責任越大。酒駕比普通超速責任更重。
第三看證據情況。監控錄像、剎車痕跡、證人證言都是重要依據。當事人陳述要與其他證據相互印證。
四、特殊情況的處理方法
遇到復雜情況,法律有特別規定:
1. 逃逸案件處理
肇事逃逸的司機可能被推定全責,除非能證明對方有過錯。交警找到逃逸者后必須在10天內出認定書。
2. 檢測鑒定流程
需要檢測車輛性能或做傷情鑒定時,時間不計入辦案時限。但結果出來后必須5天內完成認定。
3. 認定書異議處理
當事人對認定不服的,可以在3天內申請復核。上級部門要在30日內作出結論,最多延長30天。
五、事故處理注意事項
處理交通事故要注意這些要點:
1. 及時報警
無論是否私了都應先報警。移動現場前要拍照錄像,否則可能影響責任認定。
2. 保留證據
記下對方車牌、駕照信息。用手機拍攝現場全景、碰撞部位、路面痕跡。尋找目擊證人留聯系方式。
3. 醫療費墊付
可以要求交警通知保險公司墊付醫療費。交強險能墊付1.8萬元醫療費,商業險按合同條款處理。
4. 理賠材料
需要準備事故認定書、醫療票據、工資證明、修車清單等材料。傷殘鑒定要在治療終結后做。
5. 訴訟時效
人身傷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是1年,財產損失是3年。超過時效可能喪失勝訴權。
重要提示:不同地區法院對類似案件可能有不同判決尺度。遇到復雜情況建議咨詢專業律師。及時保留證據才能更好維護權益。交通事故處理既要懂法律知識,也要注意實際操作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