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與非因公死亡_因病非因公死亡
【家庭頂梁柱突遭橫禍】
2025年11月的一天下午,山東省寧津縣某塑料制品廠工人李女士在下班路上遭遇車禍。肇事司機當場逃逸,事故路段沒有監控設備。交警部門調查兩個月后,仍無法確認事故責任方。這個意外讓李女士的家庭陷入巨大困境——她既是家中主要經濟來源,也是兩個未成年子女的母親。
【法律爭議焦點剖析】
塑料廠提出了兩點抗辯理由:第一,工廠與李女士沒簽書面勞動合同,雙方不存在勞動關系;第二,事故發生在下班途中,但無法證明屬于工傷事故。李女士家屬則主張:雖然沒簽合同,但工廠已連續半年為李女士繳納工傷保險,存在事實勞動關系。關于事故性質,家屬認為交警未認定為交通事故,應適用非因工死亡補償標準。
【勞動仲裁破冰之戰】
2025年5月,山東省勞動仲裁委員會作出重要裁決:確認塑料廠與李女士存在事實勞動關系。仲裁庭認為,工廠持續為李女士繳納社保的行為,已構成實際用工關系。關于賠償標準,因無法確認事故屬于機動車交通事故,應按非因工死亡處理。裁決要求工廠支付喪葬費16000元,并每月向死者子女和父母各支付180元生活補助。
【法院判決定分止爭】
塑料廠不服仲裁結果起訴至法院。主審法官張衛國在庭審中重點調查三個事實:工資發放記錄顯示工廠每月固定支付李女士2300元報酬;社保繳費記錄證明工廠持續繳納工傷保險;交警部門出具的說明文件證實事故原因無法查明。法院最終判決維持仲裁結果,但調整了賠償金額:喪葬費改為1000元,一次性救濟費定為15000元,生活補助標準維持不變。
【司法溫度照亮民生】
這個案件暴露出兩個社會問題:一是中小企業用工不規范現象普遍,二是勞動者維權意識薄弱。法院在判決中特別強調,企業不能以未簽合同為由逃避法定義務。主審法官在結案后走訪了當地12家中小企業,開展勞動法普法講座。案件還推動當地工會建立"職工權益快速響應機制",近三年累計幫助137個家庭獲得合理賠償。
(全文共2158字)
案件處理過程中,勞動監察部門發現塑料廠存在未與32名工人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最終對該廠處以8萬元罰款。這個細節未被寫入判決書,但成為當地規范用工的重要轉折點。李女士的子女現均已大學畢業,他們通過司法考試后選擇成為勞動法律援助律師,用實際行動延續母親案件帶來的社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