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一定要做司法鑒定嗎
【交通事故處理必知的五大要點】
一、交通事故必須做司法鑒定嗎?
在有人受傷或死亡的交通事故中,司法鑒定是必須要做的。交警會在事故調查結束后的三天內,找專業機構做詳細檢查。這個檢查要查清楚事故原因,還要確定誰該負多大責任。檢查結果會寫在交通事故認定書里,這份文件會發給每個相關的人。
法律有明文規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九條說:需要檢查鑒定的,交警部門要在三天內找有資質的機構。尸體檢查要在人去世后三天內安排。如果是逃逸案件找到嫌疑車的,也要在三天內檢查。超過三天才需要檢查的,要向上級交警部門申請批準。精神疾病鑒定必須找有資質的機構。
二、司法鑒定具體查什么?
檢查主要分三個部分:車輛狀況、人員傷情、現場痕跡。檢查人員會測量剎車痕跡長度,查看車輛損壞位置,還要檢查司機有沒有喝酒或吃藥。對于受傷的人,要檢查是輕傷、重傷還是殘疾。這些檢查結果直接影響責任認定和賠償金額。
三、遇到對方逃跑怎么辦?
如果有人撞了車就跑,要馬上做三件事:第一,記住車牌號碼和車型,有行車記錄儀的要保存錄像。第二,立即打122報警,說清楚出事時間和地點。第三,留在現場等交警,不要自己追逃跑的車。
特別要注意七種必須報警的情況:1.司機沒有駕照或駕照類型不符;2.司機喝酒或吸毒;3.校車、客車嚴重超載或超速;4.車輛沒牌照或假牌照;5.車子撞壞開不動;6.有證據證明是故意撞車;7.其他可能涉及犯罪的情形。
四、事故處理時間怎么算?
從交警結束現場調查那天開始算,三天內必須安排鑒定。尸體檢查要在人死后三天內做。如果是找到逃逸車輛,也是三天內檢查。超過三天要上級批準。這些時間規定很重要,超過時間可能影響鑒定結果的法律效力。
五、拿到認定書后怎么做?
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后,要在三天內仔細核對內容。如果發現事實描述錯誤,可以申請重新鑒定。對責任劃分不服的,可以向上級交警部門申請復核。要注意的是,簽字只代表收到文件,不代表同意認定結果。
賠償方面,認定書是重要依據。全責方要賠全部損失,主責方一般賠70%,同責各賠50%,次責賠30%。如果對賠償有爭議,可以憑認定書向法院起訴。特別提醒:認定書出具后一年內要起訴,超過時間法院可能不受理。
重要提醒:遇到這些情況必須報警
1. 無證駕駛或準駕不符:比如拿著C照開大貨車
2. 涉酒駕毒駕:司機身上有酒味或神志不清
3. 嚴重超載超速: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
4. 車牌有問題:包括假牌、套牌、故意遮擋
5. 車輛無法移動:比如氣囊彈出、輪胎脫落
6. 故意制造事故:有行車記錄儀拍到故意撞車
7. 疑似碰瓷行為:對方有明顯制造事故的跡象
每個開車的人都要知道這些基本常識。出了事故不要慌,先保證人員安全,再按程序處理。該報警時別私了,該鑒定時別拖延。保留好現場照片、醫療票據、修車發票等重要證據,這些都是后續處理的關鍵材料。記住法律規定的處理時限,別因為超過時間影響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