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鑒定有關的處理時限是怎么規定的_事故鑒定是啥意思
交通事故處理全流程指南(2025年最新版)
一、遇到交通事故必須做的三件事
遇到交通事故時,不管有沒有人受傷,司機都要先做三件事。第一件事是打開車輛雙閃燈,在車后放置三角警示牌。第二件事是檢查對方有沒有受傷,如果有傷者要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第三件事是馬上聯系交警部門,絕對不能自行離開現場。
很多人覺得自己沒有責任就不報警,這種做法存在風險。交警到達現場后會拍照取證,記錄車輛位置,這對后續責任認定很重要。如果當時沒報警,事后對方可能改變說法,司機就會失去關鍵證據。
二、五種常見情況的處理時間
交通事故處理時間分不同情況。第一種情況是責任歸屬有爭議。如果兩個地區的交警部門都認為不該自己管,需要上級部門決定。上級部門要在24小時內給出答復,并通知相關單位。
第二種情況是事后補報警。比如事故發生時沒報警,過幾天才想起來要處理。當事人要在報警后10天內提交證據,包括行車記錄儀視頻、現場照片等。
第三種情況是傷情鑒定。交警要在現場勘查后5天內安排專業機構做檢查。這個檢查包括司機是否酒駕、車輛是否超速、傷者受傷程度等。
第四種情況是鑒定延期。正常情況下鑒定要在20天內完成。如果需要更多時間,市級交警部門可以批準延長10天。超過30天還沒完成的話,必須上報省級交警部門批準。
第五種情況是車輛扣留。被扣車輛只能用來做鑒定,交警不能開這些車。鑒定結束后5天內,車主可以領回車輛。如果車主逃跑或者10天不來領車,交警會按法律規定處理。
三、私下協商要注意的要點
有些司機怕麻煩選擇私了,這種情況也要注意流程。交警會幫忙調解,但要提前約時間。調解時間確定后,交警會在3天前通知雙方。如果電話通知,必須做好記錄。
參加調解的人如果臨時有事,要在調解前一天聯系交警改時間。這個規定保障雙方都有準備時間,避免匆忙處理留下問題。
四、常見問題解答
問:對方沒受傷但賴著不起來怎么辦?
答:立即報警并全程錄像,不要觸碰對方身體。等交警到場處理,私下拉扯可能被訛詐。
問:車被扣了能提前取回嗎?
答:不可以。必須等鑒定完成,最快5天能取車。著急用車的話,可以租車或使用公共交通。
問:調解失敗怎么辦?
答:調解失敗后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注意保留事故認定書、醫療票據等證據。
問:外地發生事故怎么處理?
答:處理流程不變,但可能需要更長時間。建議聯系保險公司安排拖車,不要自己處理。
五、處理流程圖
1. 保護現場:開雙閃→放警示牌→檢查傷者
2. 聯系救援:有傷者打120→無傷者打122
3. 等待處理:配合交警調查→提交行車記錄
4. 車輛鑒定:5日內安排→20日出結果
5. 責任認定:收到認定書→15天內可申訴
6. 賠償協商:調解三次不成→向法院起訴
特別提醒:遇到"碰瓷"要立即報警,不要私下轉賬?,F在很多地方有"事故快處中心",小刮蹭可以拍照后移車處理,不需要等交警到場。但涉及人員受傷的情況,必須保持現場原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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