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責任認定書誰可以領取_事故責任認定書出來之后的流程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辦理指南
一、哪些人有權領取認定書
事故雙方當事人都能領取責任認定書。交警部門完成現場調查和鑒定后,需要制作事故責任認定書,并交給事故當事人。法律明確規定,交警必須把認定書直接交給事故當事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規定,交警部門要根據現場調查結果和鑒定結果制作認定書。這份文件要寫明事故基本情況、發生原因和各方責任。第七十四條補充,如果賠償問題有爭議,當事人可以找交警調解,也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調解失敗或對方不執行調解協議時,當事人有權向法院起訴。
二、認定書能否找人代領
當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領認定書。領取時不需要事故雙方同時到場,代領人帶好當事人的駕駛證和委托書就能辦理。要注意的是,拿到認定書不代表事故處理結束,只有賠償協議履行完畢或雙方達成諒解,案件才算真正結案。
三、認定書制作時間規定
交警部門要在調查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出具認定書。遇到肇事逃逸案件,抓到司機和車輛后10個工作日內必須完成認定書制作。如果事故需要做檢驗鑒定,鑒定結果出來后5個工作日內要出具認定書。
四、特殊情況處理辦法
在逃逸案件未破獲的情況下,受害方可以書面申請要求出具認定書。交警部門接到申請后10個工作日內必須制作完成,并交給受害方。這種認定書要寫明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受害方信息及調查結果。有證據顯示受害方有過錯的要寫明責任劃分,沒有證據證明過錯時寫明受害方無責任。
五、認定書關鍵作用說明
責任認定書是處理事故的重要證據。它不僅記錄事故真實情況,還直接影響賠償協商和法律訴訟。當事人收到認定書后,要注意核對記載內容是否準確。對認定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收到后3個工作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事故雙方都要妥善保管認定書原件。辦理保險理賠、車輛維修、法律訴訟時都需要出示這份文件。如果原件丟失,可以到交警部門申請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復印件和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領取認定書后,建議當事人盡快聯系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會根據責任劃分啟動理賠程序。如果涉及人員傷亡,建議同時咨詢專業律師,保障自身合法權益。賠償協商過程最好有第三方見證,避免后續產生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