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責任認定書出來后怎么處理_事故責任認定書怎么查詢
一、對責任認定書有疑問怎么辦
拿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后,如果對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收到文件的三天內申請復核。復核申請要寫清楚具體要求、疑問點和相關證據。上級部門收到申請后會重新審查案件材料,確認原認定結果是否需要調整。
復核申請可以通過郵寄或現場提交的方式交給原處理單位。提交時要記得保留送達回執作為憑證。如果超過三天沒有申請復核,認定書就會正式生效。這個時候只能通過其他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二、確定責任后如何處理賠償問題
雙方都同意責任劃分的情況下,可以直接協商賠償金額。協商過程建議做書面記錄,最好能簽訂賠償協議書。協議書要寫明賠償金額、支付方式和時間,雙方簽字確認。
如果協商失敗,有兩個解決辦法。第一種是找交警部門申請調解,第二種是直接去法院起訴。選擇調解需要在收到認定書十天內提交書面申請。交警會安排雙方見面,幫助制定雙方都能接受的方案。
三、調解失敗后的法律途徑
調解成功的賠償方案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執行。如果調解不成功,或者對方不履行調解協議,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時要準備好事故認定書、醫療費用單據、收入證明等相關證據材料。
訴訟時效是從事故發生日開始計算三年。超過這個時間再起訴,法院可能不會受理。如果對法律程序不了解,建議咨詢專業律師或到法院立案庭咨詢工作人員。
四、事故發生后補報警如何處理
發生事故當天沒有報警,第二天開始仍然可以補報警。這種情況需要當事人主動到交警隊說明情況,提供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和經過。交警會調取道路監控錄像,查看車輛碰撞痕跡,尋找目擊證人。
交警接到補報警后,會在三天內決定是否立案調查。如果現場證據已經消失,交警可能無法認定事故責任。這時候當事人需要通過其他途徑收集證據,比如找保險公司調取行車記錄儀數據。
五、處理事故需要知道的法律規定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4條,賠償問題可以選調解或起訴兩種方式。選擇交警調解要注意時效,必須在十天內提出申請。調解書和判決書同樣具有強制執行力,對方不履行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事故處理過程中要注意保留所有書面文件。包括責任認定書、醫療票據、修車發票等。這些材料既是協商賠償的依據,也是日后可能訴訟的重要證據。如果對法律條款不理解,可以撥打12348法律援助熱線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