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造成人傷怎么賠償
交通事故賠償與處理指南
一、交通事故受傷賠償包含哪些項目
發生交通事故導致人員受傷時,責任方需要按照規定支付賠償。賠償內容分為直接損失和后續費用兩部分。直接損失包括醫院治療費用、看病期間的收入損失、照顧傷者的費用、往返醫院的交通費、外地治療的住宿費、住院期間的伙食補貼和營養費。后續費用涉及傷殘賠償金、輪椅等輔助設備費用和需要贍養家屬的生活費。
受傷的人要準備醫院發票、工資證明等材料。所有賠償項目需要按照當地標準計算。賠償金額不能隨意要求,要提供實際花費的證明。
二、賠償時需要準備哪些證明材料
辦理賠償時需要收集三類證明材料。第一類是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戶口本和親屬關系證明。第二類是事故證明,需要交警出具的責任認定書。第三類是損失證明,要準備醫療費收據、請假扣薪證明、護理人員收入證明。
治療期間產生的每筆費用都要保存好票據。用人單位需要開具收入減少證明,寫明誤工時間和工資標準。使用輔助器具要保留購買發票,護理費用需要提供雇傭協議。
三、法律對賠償標準的具體規定
民法典第1179條明確規定賠償范圍。治療期間產生的合理費用都能獲得賠償,包括掛號費、檢查費、手術費和康復治療費。傷殘賠償按照當地居民收入計算,最高賠償二十年。六十歲以上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歲以上按五年計算。
住院伙食補貼參照公務員出差標準。營養費需要醫生出具證明,一般每天30-50元。交通費按實際乘坐公共交通的費用計算,私家車出行按每公里1元折算。
四、事故發生后多久必須報警
法律沒有規定具體報警時間,但建議立即聯系交警。事故現場報警最晚不超過當天。特殊情況可以次日補報,但要說明延遲原因。超過三日報警可能不被受理。
交警到達前要保護現場。用手機拍攝車輛位置、剎車痕跡和散落物品。有目擊者要留下聯系方式。移動車輛前必須標記位置,否則影響責任認定。
五、超過報警時間如何處理
超過三日仍可嘗試報警。需要提交書面情況說明,解釋未能及時報警的原因。交警會在三日內決定是否受理。受理后會調查監控錄像、車輛維修記錄等證據。
證據不足可能無法認定責任。這種情況需要向法院起訴,通過司法程序解決賠償問題。要注意事故發生后一年內必須起訴,超過時效法院不再受理。
重要提示:事故現場要立即撥打122和120。人員受傷時不要私下協商,必須等交警處理。賠償協議要寫明具體項目和金額,最好請律師審核。對賠償不滿可以申請調解或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