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不是本人責任能提車嗎_責任認定書不簽字對方能提車嗎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與車輛取回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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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責任認定書不認定本人責任能取車嗎**
根據法律規定,發生交通事故需要調查時,交警部門有權扣留車輛。調查結束后,交警必須通知車主取車。即使責任認定書顯示你不是事故責任人,只要完成調查程序,你依然有權取回車輛。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八條明確:檢驗報告或鑒定結果確定后五日內,交警部門必須通知車主領取被扣車輛。這意味著取車時間與責任認定結果無關,只取決于調查流程是否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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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車輛被扣的法律依據和處理期限**
交警扣車的主要目的是收集證據。常見情況包括需要檢查車輛狀況、提取痕跡物證或進行技術鑒定。扣車時間通常不會超過調查所需期限。
法律規定最長期限為:檢驗報告出具后五日內必須通知車主取車。如果車主接到通知超過三十天不取車,交警部門會發布公告。公告三個月后仍無人認領,車輛將被依法拍賣或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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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同責任類型對應的賠償比例**
交通事故認定書會寫明"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或"次要責任",這些認定直接影響賠償比例劃分:
**1. 機動車之間的事故**
- 全責方承擔100%賠償
- 主責方承擔70%
- 同責方各承擔50%
- 次責方承擔30%
**2.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事故**
超出交強險賠償部分按以下標準:
- 機動車主責承擔80%
- 同責承擔60%
- 次責承擔40%
- 無責仍需承擔10%
- 高速路事故中機動車無責只承擔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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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取車流程與費用說明**
**取車步驟:**
1. 接到交警電話或書面通知
2. 攜帶身份證、行駛證、交強險保單
3. 到指定停車場辦理手續
4. 簽署車輛領取確認書
**費用規則:**
- 扣留期間產生的拖車費、停車費由交警部門承擔
- 通知取車后的逾期停車費由車主自付
- 未及時取車導致車輛被處理的,損失由車主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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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特殊情況處理規則**
**1. 對認定書有異議怎么辦**
可在收到認定書三日內向上級交警部門申請復核。復核期間不影響取車權利,但可能影響最終賠償方案。
**2. 車輛損壞如何索賠**
取車時需現場拍照記錄車輛狀態。若扣留期間發生新損傷,可要求交警部門出具證明,向停車場索賠。
**3. 急需用車能否提前取回**
特殊情況下(如救護車、消防車等特種車輛),可申請優先處理。普通車輛需完成基礎證據收集后才可放行。
**4. 物品丟失處理**
取車時發現車內財物丟失,需立即報警。交警部門有責任配合調查,但一般不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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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提示**
交警扣車是調查手段而非處罰措施,無責方同樣要配合調查。重點注意取車通知時效,超期可能產生額外費用。賠償比例劃分需結合責任認定和事故類型,建議咨詢專業律師制定索賠方案。保留好所有扣車單據,這些是后續維權的重要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