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糾紛訴訟費由誰承擔
以下是根據要求重新撰寫的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法律指南:
一、訴訟費到底該誰出?
交通事故打官司屬于民事案件。原告通常需要先支付訴訟費用,最后這些錢由打贏官司的人拿回去。原告和被告也可以商量怎么分擔訴訟費。
保險公司有時候要付訴訟費。如果保險公司在打官司前主動賠錢,他們就不用出訴訟費。如果保險公司不賠該賠的錢,或者賠得不夠,他們就要承擔訴訟費。具體分兩種情況:賠償金額在保險范圍內的,保險公司要付全部訴訟費;超過保險范圍的,保險公司只付自己該賠部分的訴訟費,剩下的由當事人按責任大小分擔。
法律依據是《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六條,訴訟費包含三種:1.案件受理費;2.申請費;3.證人、鑒定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生活補貼。
二、事故處理完要簽什么文件?
事故處理結束后,如果沒人提出簽協議,但因為要找保險公司理賠,還是需要辦手續。如果雙方談妥賠償,要一起去交警隊辦結案手續。如果調解失敗,交警會發《調解終結書》,告訴大家可以去法院起訴。
三、誤工費和護理費怎么算?
誤工費計算分兩種情況:
1. 有固定收入的:按實際工資算,用每日工資乘以誤工天數。工資證明可以用工資條、納稅記錄或單位證明。
2. 沒固定收入的:能提供近三年收入證明的,按平均收入算;不能提供證明的,按同行業平均工資算。
護理費計算要看護理人員情況:
1. 家人護理的:有收入的按誤工費算,沒收入的按當地護工工資算。
2. 請護工的:直接按護工收費標準算。
護理人數一般1人,醫院有特別說明的可以增加。護理時間算到傷者能自理為止,最長不超過20年。殘疾需要長期護理的,按護理依賴程度確定費用。
四、保險公司不賠怎么辦?
遇到保險公司拒賠,要先看保險合同條款。收集好事故認定書、醫療費單據等證據,先找保險公司投訴。投訴不成的,可以向銀保監會舉報,或者直接到法院起訴。
五、打官司要注意什么?
1. 事故后1年內要起訴,超過時間法院不受理。
2. 保留好所有單據:修車發票、醫療費收據、工資證明等。
3. 做傷殘鑒定要選法院認可的機構。
4. 調解書和判決書有同等效力,對方不履行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5. 起訴狀要寫清訴求,賠償項目別漏項。
特別提醒:每個案件細節不同,比如事故責任比例、證據完整性都會影響結果。建議咨詢專業律師,普通法律問題3-15分鐘就能得到解答。重要證據要拍照備份,與對方溝通最好留書面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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