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沒出可以領車嗎_事故責任認定書沒出來車可以提出來嗎
交通事故后何時能領回被扣車輛(主標題)
一、領車的基本時間規定
在交通事故處理過程中,被扣車輛必須等到責任認定書出具后才能領取。這個認定書是法律規定的必要文件,沒有它就無法完成領車手續。根據現行規定,車主需要在責任認定書出具后五天內辦理領車手續。如果超過這個時間,車輛可能被轉移到指定停車場,產生額外保管費用。
交管部門扣留車輛是為了收集事故證據。他們會開具正式的扣車文件,上面會寫明扣車原因和取車流程。這些文件需要車主妥善保管,后續領車時都需要出示。
二、法律依據與具體條款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八條明確指出,交警有權扣留事故車輛和行駛證。扣車屬于行政強制措施,必須開具書面憑證。車輛扣留期間,交管部門有責任確保車輛完好,不得私自使用或損壞被扣車輛。
該法規第四十四條補充說明,在完成車輛檢驗鑒定后五天內,交管部門必須通知車主領取車輛。這里說的五天是硬性規定,從檢驗報告正式生效當天開始計算。如果車主接到通知超過三十天未領車,交管部門會通過公告程序處理車輛。
三、特殊情況的處理辦法
對于肇事逃逸且找不到車主的車輛,交管部門會按無主車輛處理。這類車輛需要先在媒體上發布公告,公告期持續三個月。三個月后仍無人認領,車輛將依法進行拍賣或報廢處理。
普通事故車輛如果車主接到通知三十天未領取,同樣會啟動公告程序。這里要注意,三十天是從書面通知送達當天開始計算。如果車主故意不簽收通知,交管部門可采用公告送達方式,這種情況同樣會計入處理時限。
四、實際領車操作流程
第一步要主動聯系辦案交警,確認責任認定書是否出具。可以撥打事故處理通知書上的聯系電話,或者直接到交警大隊查詢進度。確認可以領車后,需要準備身份證、行駛證、交強險保單原件。
到指定停車場辦理放車手續時,要仔細檢查車輛狀況。建議用手機拍攝車輛外觀和內部情況,留存證據。如果發現新劃痕或部件損壞,要立即向工作人員反映并做好記錄。
五、常見問題解答
問:能不能先交押金提前領車?
答:這種情況要看具體案情。對于不涉及刑事犯罪的普通事故,部分地區允許繳納保證金后提前領車。但涉及人員傷亡的重大事故,必須等完整調查結束才能放車。
問:車輛被扣期間產生的費用誰承擔?
答:根據法律規定,交管部門扣車不收取保管費。但車主逾期未領車產生的停車費用需要自行承擔。某些停車場會收取拖車費,這筆費用通常由責任方支付。
問:責任認定有異議怎么領車?
答:對認定結果不服可以申請復核,但復核期間不影響領車。只要出具了正式認定書,即使正在申訴也可以先領回車輛。但要注意保存好車輛現狀,可能需要后續復檢。
問:領車時發現物品丟失怎么辦?
答:立即向交警部門報告情況。交管部門對扣押物品負有保管責任,如果是工作人員過失導致丟失,可以要求賠償。最好在扣車時就清點車內物品,雙方簽字確認清單。
特別提醒:各地具體執行細則可能有差異。比如北京要求必須車主本人領取,而廣州允許委托他人代辦。建議領車前先咨詢當地交警隊,了解需要準備的全部材料,避免多次往返。如果遇到推諉或違規收費,可以撥打12389公安機關舉報電話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