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遭遇車禍,獲交通事故賠償后能否再獲工傷賠償_下班途中車禍公司需要繼續發工資嗎
【遭遇車禍后能拿雙份賠償嗎?真實案例告訴你答案】
【法律明確支持雙重賠償】
最高法在司法解釋中規定,勞動者遇到工傷事故時,應當按工傷保險條例處理。如果事故是其他人造成的,勞動者既可以申請工傷保險待遇,也能要求事故責任人賠償。這兩種賠償屬于不同法律領域,可以同時獲得。李某所在的公司沒有給他交工傷保險,因此公司需要自己承擔工傷賠償。
【真實案例還原】
李某是某公司員工,公司沒有給他交工傷保險。某天下班后,他騎摩托車回家途中被汽車撞倒身亡。交警認定雙方各負一半責任。經過調解,肇事司機賠償了23萬元喪葬費、死亡補償等費用。事后李某家人申請工傷認定,被人社局認定為工傷。家屬要求公司賠償,但公司以已獲交通事故賠償為由拒絕。
【法律明確雙重賠償權】
1. 工傷保險和交通事故賠償是兩套獨立系統。工傷保險屬于勞動保障體系,交通事故賠償屬于民事侵權賠償。二者可以同時主張。
2. 公司沒交工傷保險就要自己賠。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未繳納保險費的,由該單位支付全部工傷保險待遇。
3. 雙重賠償不沖突。侵權人賠償后,勞動者仍能獲得工傷待遇。李某雖然獲得肇事方賠償,但公司仍要支付工傷賠償。
【公司必須承擔法律責任】
1. 繳納工傷保險是法定義務。無論公司是否繳費,工傷認定成立后都必須賠償。
2. 不能轉嫁賠償責任。公司不能因為李某獲得交通事故賠償就逃避責任。
3. 賠償標準按工傷保險條例執行。包括喪葬補助金(6個月當地平均工資)、工亡補助金(20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收入)等。
【最終處理結果】
當地勞動仲裁委裁決公司支付工亡補助金785,632元、喪葬補助金35,028元,合計82萬余元。公司不服起訴至法院,法院審理后維持仲裁裁決。法官明確指出,交通事故賠償和工傷賠償可以同時主張,公司未繳納工傷保險必須自行承擔賠償責任。
這個案例提醒我們:用人單位必須依法繳納工傷保險,勞動者遇到類似情況要勇敢維護權益。雙重賠償制度既保護勞動者權益,也督促企業履行法定義務。普通勞動者需要了解這些法律常識,遇到事故時才能有效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