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下來后應該如何處理
交通事故處理全流程指南
一、收到責任認定書后的處理步驟
拿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后,當事人要做的第一件事是聯系對方協商賠償事宜。雙方可以面對面溝通,也可以通過電話交流。協商過程中需要保持冷靜,避免情緒化爭執。
協商成功的情況下,雙方可以簽訂書面賠償協議。協議要寫明賠償金額、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具體內容。如果協商遇到困難,可以尋求交警部門幫助。交警會依據事實情況提出調解建議。
二、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標準
交警部門會根據現場勘查結果劃分責任。責任劃分主要看三個要素:當事人的行為是否導致事故發生,過錯程度的大小,以及是否存在故意行為。完全由一方過錯引發的事故,該方承擔全部責任。
兩方都有過錯的情況下,需要比較雙方的過錯程度。過錯較大的一方承擔主要責任,另一方承擔次要責任。若雙方過錯程度相當,則各自承擔同等責任。特殊情況下可能出現多方責任,這時按實際過錯比例分擔。
三、法律規定的處理方式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定兩種解決途徑。第一種是行政調解,當事人可向交管部門申請調解。第二種是司法訴訟,當事人有權直接向法院起訴。兩種方式只能選擇其一,不能同時進行。
調解程序需雙方自愿參加。交管部門會組織兩次調解,時間間隔不超過10天。調解成功的會制作調解書,雙方簽字后生效。調解失敗或對方不履行調解書,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四、調解失敗后的訴訟程序
起訴需要準備四類材料:責任認定書原件、醫療費用單據、收入證明、財產損失清單。法院立案后會在5日內將訴狀副本送達被告。被告應在15日內提交答辯狀。
開庭審理分為四個階段: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論、最后陳述。當事人需要重點準備事故現場照片、證人證言、醫療記錄等關鍵證據。判決書生效后,勝訴方可申請強制執行。
五、常見問題與注意事項
簽字前要仔細核對責任認定書內容。發現事實認定錯誤,可在3日內申請復核。復核申請要附上新證據或說明材料。超過期限將失去復核機會。
賠償協議要注意三點:必須書面形式,條款要具體明確,違約條款不可缺少。自行協商的協議同樣具有法律效力,違約方可被起訴。
證據保存要做到及時全面。手機拍攝現場照片要包含周邊環境,車輛位置,損傷細節。醫療票據要保留原件,復印件需醫院蓋章。誤工證明要包含工資標準、缺勤天數、扣發金額。
特別提醒兩點風險:私下收錢不打收條可能被反悔,口頭協議難以舉證。傷殘案件需在治療終結后做鑒定,過早鑒定會影響賠償金額計算。涉及人身傷害的訴訟時效為1年,財產損失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