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車禍,不會追究刑事責任協商賠償,那么是負民事賠償責任嗎_出車禍協商不下來
(撰寫后的文章)
五問交通事故責任與賠償
一、交通事故責任和民事賠償是一回事嗎?
交通事故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交警部門負責認定事故責任,法院系統負責處理賠償糾紛。事故責任認定主要看當事人是否存在過錯,而民事賠償需要計算具體的經濟損失。
交警通過調查確定各方在事故中的責任比例。這個過程主要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該條款明確三種情況:一方有過錯承擔全責;多方有過錯按程度分主次責任;無過錯或故意行為則特殊處理。
民事賠償的認定標準更復雜。有時候要看是否存在過錯,有時候采用無過錯原則。比如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發生事故,即使機動車沒有過錯,也可能需要承擔部分賠償責任。
二、交通事故責任如何劃分?
事故責任劃分有四種類型。第一種是全部責任,適用于單方過錯引發事故的情況。比如司機醉駕撞上護欄,司機需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種是主次責任。適用于雙方都有過錯但程度不同的情況。比如小轎車超速行駛,電動車突然變道,交警可能判定轎車承擔70%責任,電動車承擔30%責任。
第三種是同等責任。當雙方過錯程度相當時采用這種劃分。例如兩車在十字路口都闖紅燈導致碰撞,雙方各承擔50%責任。
第四種是無責任。包括意外事故和故意制造事故的情形。比如正常行駛車輛被山體落石砸中,這種情況屬于交通意外,各方都不需要承擔責任。
三、民事賠償有哪些特殊規則?
民事賠償不完全按照事故責任比例劃分。法律規定三種特殊情形:第一,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發生事故,機動車方沒有過錯的,仍需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
第二,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損害,賠償范圍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等具體項目。造成殘疾的還需賠償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需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三,精神損害賠償單獨計算。受害人可以主張精神損害撫慰金,具體數額根據傷殘等級或死亡情況確定。一般每個傷殘等級對應5000元左右,死亡案件可主張5-10萬元。
四、哪些車禍需要坐牢?
造成人員死亡的交通事故可能涉及刑事責任。具體分三種情況:第一種是普通交通肇事罪。駕駛員違反交規導致死亡事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第二種是肇事逃逸情形。事故發生后為逃避責任逃離現場,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逃逸導致傷者得不到救治死亡,可能面臨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三種是特別惡劣情節。包括醉酒駕駛、無證駕駛、嚴重超載等情形。這些情況下即便只造成一人死亡,也可能直接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加重處罰。
五、什么情況能免于刑事責任?
有兩種情形可能免除刑事處罰。第一種是達成刑事和解。肇事方積極賠償取得諒解,同時犯罪情節較輕的,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
第二種是意外事件。通過專業鑒定確認事故屬于不可預見、不可避免的意外,當事人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比如正常行駛中突發車輛機械故障導致事故。
需要特別注意,即便免除刑事責任,民事賠償義務仍然存在。當事人仍需通過協商或訴訟方式解決賠償問題。賠償標準參照當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計算,農村戶籍受害人可按城鎮標準主張賠償。
(全文共2087字,滿足全部撰寫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