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子撞死人了怎么處理_汽車撞死人了
交通事故處理全流程指南
一、事故現場如何應對
司機撞到人后必須立即停車。停車后要打開雙閃燈,在車后放置三角警示牌。白天要在普通道路擺50米外,高速路擺150米外。夜間或能見度差時要增加距離。
發現有人受傷要馬上撥打120急救電話。在等待救護車時不要隨意移動傷者,除非車輛起火或有爆炸危險。如果必須移動傷員,要記下原先的位置。可以用粉筆或手機拍照標記傷者倒地位置。
所有在場人員都要保護好現場。司機要阻止其他車輛破壞現場痕跡。可以用樹枝、石塊等物品圈出重要證據的位置。目擊者要留在現場配合調查,不要擅自離開。
二、報警處理流程
完成現場保護后要立即撥打122報警。報警時要準確說明事發地點,最好報出最近的公里樁或明顯建筑物。要說明傷亡人數和車輛受損情況,但不要推測事故責任。
交警到達后會進行現場勘查。所有當事人要如實說明事發經過,不要隱瞞或編造細節。交警會測量剎車痕跡、車輛位置,拍攝現場照片。當事人有權查看這些記錄。
需要特別鑒定時會由專業機構處理。比如檢測司機是否酒駕、車輛機械故障等。鑒定報告要有鑒定人簽字,當事人可以申請復檢。
三、不同情況的處理方式
造成人員傷亡必須報警處理。即使雙方愿意私了,法律也要求必須報告交警。擅自離開可能被認定為逃逸,面臨更重處罰。
僅車輛受損可協商解決。但要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拍照取證,記錄雙方車輛位置和碰撞痕跡。最好填寫書面協議,寫明事故時間、地點、責任劃分。
輕微事故可走快速處理程序。雙方交換駕駛證復印件和保險單,24小時內到快處中心定責。超過時間可能影響保險理賠。
四、責任認定與賠償
交警會在10個工作日內出具責任認定書。責任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和無責任五種。對認定不服可在3天內申請復核。
賠償協商不成可申請調解。交管部門會組織兩次調解,間隔至少10天。調解時要帶齊醫療票據、收入證明等材料。達成協議要簽調解書,具有法律效力。
調解失敗可向法院起訴。要注意3年訴訟時效,從事故發生時算起。起訴時需要準備事故認定書、醫療記錄、費用清單等證據材料。
五、涉及刑罰的情形
致1人死亡或3人重傷負主責要判刑。司機可能面臨3年以下徒刑。如果逃逸將加重處罰,最低判3年,最高7年。逃逸致人死亡的判7年以上。
造成3人死亡負同等責任也構成犯罪。比如十字路口兩車相撞,各承擔50%責任但死亡3人以上的情況。
無力賠償30萬損失要追刑責。這里指負全責或主責情況下,經法院執行后仍無法賠償30萬元以上的情形。
普通違法會扣分罰款。比如闖紅燈引發事故扣6分罰200元,不按規定讓行扣3分罰100元。累計扣滿12分要重考科目一。
重要提醒:事故后切忌逃逸。很多案例顯示,原本不構成犯罪的事故因逃逸變成刑事案件。要第一時間救助傷者,配合調查,才能爭取最好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