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交通事故需要什么證件
交通事故處理必備指南(五步說清關鍵問題)
一、處理事故要帶哪些證件
去交警隊處理交通事故時,不同人員需要準備不同材料。開汽車的人要帶好駕駛證、行駛證和交強險保單。如果買了商業保險也要帶上保單。有人受傷的話需要醫院開的傷情證明。
騎電動車或自行車的人要帶身份證。受傷的話同樣需要傷情證明。如果有人住院治療,需要提前準備委托書。委托人要帶自己的身份證一起去交警隊。到了現場要寫清楚事故經過,把所有材料交給交警。
特別要注意兩種情況:如果行人故意撞車導致事故,開車的人不用賠錢。沒買交強險的車主,要自己掏錢賠償相當于交強險額度的部分。
二、事故責任怎么劃分
交警會開事故認定書說明責任大小。當事人不服認定結果,可以在收到認定書3天內申請上級部門重新審核。超過3天沒申請或者對復核結果還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訴。
責任類型分三種:全責、主次責、同責。每個省份的賠償比例規定不一樣,要按當地標準執行。比如在江蘇省,主責方通常要承擔70%賠償,次責方30%。浙江省主責方可能要承擔80%。
三、小事故快速處理辦法
只是輕微刮蹭沒人員傷亡的事故,建議先撤離現場再協商。雙方都不愿撤離的要馬上報警。同意私了的話要當場記錄關鍵信息:
1.事故發生時間、地點
2.雙方姓名和身份證號
3.駕駛證和車牌號
4.保險公司和保單號
5.碰撞位置和車輛損壞情況
記錄要寫兩份,雙方各留一份。最好用手機拍下對方證件和現場照片。記得要雙方簽字確認,這個記錄后續理賠很重要。
四、保險理賠要注意什么
拿著事故記錄單可以找保險公司理賠。但要注意三點:第一要先打電話給保險公司備案,第二不能自己隨便定損,第三修理廠要選保險公司合作的。
很多人不知道的是,保險公司經常找理由少賠錢。比如會說維修費太高,或者某些零件不該換。這時候需要拿事故認定書和維修清單據理力爭。如果協商不成,可以找保險行業協會投訴。
五、賠償糾紛怎么解決
賠償談不攏時,帶著事故記錄去交警隊報案。交警會按程序處理,這時候要注意三個時間點:3天內可以申請責任復核,10天內要拿到認定書,60天內要完成調解。
如果涉及傷殘鑒定,要在治療結束后180天內申請。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等12項。每個項目都要保留發票和證明。比如誤工費需要單位開收入證明,護理費要醫院開護理證明。
特別提醒:自己處理賠償容易漏算項目。比如后續治療費、康復器具費很多人會忘記要。建議賠償金額超過3萬元最好找律師咨詢。專業律師幫忙處理,賠償金通常能多要30%以上。
重要法律常識要記牢
事故處理最關鍵的三份文件:責任認定書、醫療費用清單、賠償協議書。這三樣材料要保存至少5年。尤其是保險理賠后,有些后續治療費用還能二次索賠,但必須要有原始憑證。
遇到對方耍賴不賠錢的情況,可以直接去法院申請訴前保全。這樣可以凍結對方車輛或存款。起訴時記得把司機、車主和保險公司都列為被告,這樣執行更有保障。
最后提醒大家,行車記錄儀視頻要保存至少半年。很多事故一個月后才發現傷情,這時候視頻就是關鍵證據。平時要多了解本地交通事故賠償標準,不同地區賠償數額差距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