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調解不成如何處理_如果發生事故,調解不成怎么辦
當調解室大門關閉后——五步走通事故糾紛解決路
(一)為什么總有人調解桌上摔門走?
事故調解失敗的常見原因有四個。第一是雙方對誰該負責看法不同。第二是賠錢數目談不攏。第三是雙方說不到一塊去。第四是互相不信任。就像去年開發區兩輛貨車相撞,開車的王師傅和李師傅都說是對方闖紅燈。監控錄像模糊看不清,調解員說各讓一步,兩人當場拍桌子走人。
(二)收集證據就像撿金子
調解失敗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找證據。要拍現場照片,找目擊者留電話,保存行車記錄儀視頻。去年人民路追尾事故里,張女士用手機拍下對方剎車痕跡,后來在法庭上成了關鍵證據。損失計算要分開算,修車費算清楚,醫院開的治療單子留好。如果受傷影響工作,工資條和請假證明都要準備。
(三)三條路擺在眼前怎么選?
第一條路是接著商量。可以找專業調解員幫忙,比如交通隊的老劉調解室,成功率能達到七成。第二條路是找仲裁。建筑工地上摔傷的趙大哥,就是通過勞動仲裁拿到賠償,前后只用二十天。第三條路是打官司。商場滑倒的王阿姨,起訴后法院判商場賠了八萬醫藥費。
(四)打官司要走對步驟
起訴第一步要寫清要對方賠多少錢。法院收材料時會檢查有沒有漏文件。開庭時雙方都要到場說話。去年寵物店咬人案,店主沒出庭,結果直接判賠。判決書下來后,如果對方拖著不給錢,可以申請法院直接從對方賬戶扣錢。特別注意醫療費單據要原件,復印件可能不被承認。
(五)時間不等人要抓緊
法律規定人身傷害賠償的訴訟期是三年。去年有個騎車被撞的大爺,調解兩年沒結果,第三年才起訴被駁回。賠償金額要算得仔細,誤工費按實際工資算,營養費要有醫生證明。請律師能省不少事,但費用要提前說好。法律援助中心可以幫經濟困難的人找免費律師。
重要法律條文要記牢:
1. 民法典1179條說,傷人必須賠償
2. 民事訴訟法規定,不服判決15天內可以上訴
3. 仲裁法說錢財糾紛可以找仲裁
4. 最高法院解釋明確,調解時說的話不能當證據
關鍵要記住:調解失敗不是終點。保持冷靜最重要,別在氣頭上做決定。證據收集要趁早,目擊者可能會搬家。賠償計算要現實,別盲目要高價。選對解決方式能省時間,小糾紛走調解,大矛盾找法院。法律程序雖然慢,但是最可靠。最后提醒,微信聊天記錄也能當證據,千萬別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