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交通事故誰付醫療費
交通事故醫療費處理指南(修訂版)
一、醫療費該由誰承擔
發生車禍后,受傷人員的醫療費由事故責任方負責。交警會根據現場情況判斷事故責任。責任方必須全額支付傷者的治療費用。如果責任方購買了交強險(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保險公司要在保額范圍內支付醫療費。
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5條有明確規定。醫院不能因為費用問題拖延救治傷員。買了交強險的車輛出事故,保險公司要優先墊付搶救費。如果費用超出保額,或者肇事車沒買保險,或者司機逃逸,就由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墊付。基金墊付后有權向責任方追償。
二、醫療費支付流程
事故責任認定書是支付醫療費的關鍵文件。交警會在調查后出具這份文件,明確事故責任比例。責任方需要在收到認定書后3個工作日內啟動賠付程序。如果對責任認定有異議,可以在收到認定書后3天內申請復核。
保險公司在收到賠付申請后,要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符合賠付條件的,要在3個工作日內打款到醫療機構。如果傷者需要繼續治療,責任方需要提前支付后續醫療費。雙方可以協商分期支付方案,但必須簽訂書面協議。
三、醫療檢查時間規定
交通事故后的傷情鑒定有嚴格時間限制。交管部門接到鑒定申請后,要在3個工作日內委托專業機構。常規傷情鑒定要在30天內完成,復雜案例可以延長到60天。鑒定機構需要出具書面報告,說明傷情等級和治療周期。
傷者要注意保存所有檢查單據。包括門診記錄、檢查報告、用藥清單等。這些材料是申請賠付的重要依據。如果對鑒定結果有疑問,可以在收到報告后15天內申請重新鑒定。
四、費用墊付機制
交強險的醫療費墊付限額是1.8萬元。涉及人員重傷的情況,可以申請提前支付50%的預估費用。醫院要開通綠色通道,先治療后收費。救助基金的墊付上限是7.2萬元,需要提供事故證明和醫療診斷書。
墊付申請需要準備這些材料:傷者身份證復印件、事故認定書、醫院診斷證明、費用清單。交管部門收到申請后,要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符合條件的,救助基金會在3個工作日內轉賬到醫院賬戶。
五、特殊情況處理辦法
遇到肇事逃逸案件,傷者可以直接向救助基金申請墊付。需要提供交警出具的逃逸事故證明。基金墊付后,交警部門會繼續追查肇事者。找到責任方后,基金管理部門會通過法律途徑追回墊付款。
對于責任方無力支付的情況,傷者可以申請法院先予執行。需要提供醫療費欠費證明和財產狀況證明。法院會在受理后7天內作出裁定。情況緊急的,可以要求24小時內執行。
交通事故處理注意事項:
1. 事故發生后要立即報警,不要私下和解
2. 及時拍攝現場照片,記錄車輛位置和損傷情況
3. 保留所有醫療票據和交通費憑證
4. 不要簽署任何空白協議
5. 超過2000元損失必須報保險
6. 復查治療要提前告知責任方
7. 調解失敗要及時起訴
遇到醫療費支付糾紛時,建議采取以下步驟:
第一步:向交管部門申請調解
第二步:聯系保險公司協商
第三步:向司法所申請法律援助
第四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重要時間節點提醒:
- 事故認定復核申請:3天
- 保險賠付申請:治療結束后1年內
- 人身傷害訴訟時效:1年
- 財產損失訴訟時效:3年
本文列出的處理流程適用于普通機動車事故。涉及電動車、行人或特殊車輛的事故,處理方式可能有所不同。建議咨詢專業律師獲取針對性建議。